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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走到她面前,對她說:“你在賣,曉得不?”
文秀還瞪着他。過一會眼睛狐騷地一眯:“說啥子嘍?”
“你是個賣貨。”他又說。
“那也沒你份。”她說。
立冬那天,文秀在醫院裏躺着。她剛打掉胎,赤着的腿下鋪着兩寸厚的馬糞紙,搪血用的。老金一直守在病房外面,等人招呼他進去。卻沒有一個招呼他進去。護士們公然叫文秀:“破鞋,”“懷野娃娃的。”正如住外科病房的那個男知青,人都公然叫他“張三趾”。說是他一次槍走火打沒了三根腳趾頭。張三趾傷好之後就要回成都了,因此他把家當都換成了冬蟲夏草,回成都那都是錢,帶起來也輕便。所有人都明白,他存心往腳下開槍的,把自己製成個殘廢,馬也騎不得了,只有回成都。
老金守到第三天,張三趾走過來,坐到同一條板凳上。他遞給老金一根紙菸,就進了文秀病房。
半根菸下去,老金才覺出不對。他忽地站起身,去推那病房門。門卻從裏頭鎖了。老金扯開腿,將自己鑲銅頭的靴子照門上甩去。他“畜牲畜牲”地咆哮引得全體護士都跑來了。很快的,各病房的牀全空了,連下肢截癱的都推着輪椅擠在走廊朝文秀門口望。
老金被幾個護士掐住,嘴裏仍在“畜牲畜牲”!只是一聲又一聲嘶啞。
張三趾出來了,人給他閃開道。他一甩油膩的頭髮,儼然是個頗帥的二流子。他對人羣說:“幹啥子?幹啥子?要進去把隊排好嘛!”他指指文秀的房門,然後又指老金:“老金排頭一個,我證明。”
老金抬起那銅頭靴子朝張三趾僅剩兩趾的那隻腳跺去。張三趾發出一聲馬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