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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愛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卻很少有人想到行行都有“職業病”,更不容易想到:自己也有“職業病”。
要不是葛建元的“窩贓案”,徐五四也許還得“當局者迷”下去。警察就是專和犯罪打交道的職業,不知不覺地,眼睛總愛往那些能夠認定犯罪的證據上盯,而對犯罪的否定證據則一向不怎麼感興趣。這當然僅僅是一種心理而已,然而流風所及,以至於對證據的厚此薄彼越來越“合法化”,幾乎在刑警隊裏形成了一種固有的偏見,徐五四覺得,這就是“病”!
看看於英雄那副愁眉苦臉的德行吧,從早上他們一起上了火車到現在,一路上就沒露過一絲笑模樣。他老是認定到清河農場的這趟差事全算白跑,卻從不肯反過來想一想,假使他們蹲在北京城圈子裏不出來,又怎麼能這麼有把握地確認葛建元並沒有犯那個窩贓罪呢?說到底,還是偏見作怪。
當然,他也完全知道於英雄的那點顧慮:“你想想嘛,隊里人手這麼緊,鄭媛的案子又正在要勁兒的節骨眼兒上,凌隊長還肯叫咱們倆這麼老遠跑到清河農場來取馬有利的口供,明擺着,那就是專候佳音了。回頭要是按你的說法彙報,他不竄火兒纔怪呢,好嘛,這不等於白浪費三天功夫?”
於英雄愁眉苦臉也好,誇張地嘆氣也好,徐五四就是硬着耳朵根子不抻他那根弦,他得照着自己的轍印子走車。“凌隊長怎麼啦,也不能黃口白牙,出入人罪呀,你怕什麼?”
於英雄一通聳肩咧嘴搖腦袋,做着十二分委屈的表情,“我倒不是怕,我的意思是,既然凌隊長能那麼肯定葛建元窩了贓,總有他一定根據吧,據說他以前和葛建元打過好幾次交道呢,就光憑人家喫刑偵這碗飯的年頭,辦這號小案子還不是輕車熟路嗎?不會沒有數。”
徐五四可不是個能輕易被說服的人,“關公有過五關斬六將的時候,也有走麥城的時候;凌隊長以前多麼能耐我管不着,這次說人家窩贓,拿證據來呀!別老搞‘事出有因,查無實據’那一套,一掛掛人家多少年。”
“咳,你沒聽懂我的意思……”於英雄究竟是什麼意思,他自己看樣子也無從說清,只是無可奈何地咂嘴,“這下,凌隊長非說咱們不會辦事不可,準的。”
火車離北京越近,於英雄就越顯得心事重重。過了豐臺站,車廂的大部分座位空出來了,他一個人佔了一趟長椅,沒精打采地把已經見了點發胖苗頭的身子橫在上面,看見徐五四從提包裏拿出條毛巾來,便懶洋洋地拿眼睛問:“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