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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進財的逮捕證辦得很順利,檢察院第二天上午就批下來了。駱進財由拘留轉爲逮捕之後,案子就從分局移到了市局預審處。徐五四特別被抽出來幫着預審處的同志跑調查搞材料,一通加班加點,挑燈夜戰,僅用了一個星期,駱進財殺人案就結束預審,提請起訴了。一切本着“從重從快”的原則,檢察院六月十七日提起公訴,中級人民法院六月二十九日開庭審理,認定:駱進財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的刑罰當然是毋庸挑選的——死刑。在宣判後的十天內,駱進財沒有上訴,判決於是生效,定在七月十八日交付執行。
七月十八日這天,上午下了一場暴雨,喫午飯的時候停了。七月的天孩子的臉,總是貓一陣兒狗一陣兒的,喫完午飯徐五四隨分局參加法場警衛的轎子車趕到預審處看守所的時候,南邊的雲開處,居然露出晴湛湛的天了。
一排紅磚砌就的簡陋的接見室,在看守所的外牆和監區之間隔出了一個挺大的空院子。在他們來以前,院子裏已經排開了七八輛各型各色的車子,有法院的,有檢察院的,還有插着鮮紅警旗的警備車、囚車。一些全副武裝的武警戰士正散在院子裏的陰涼處休息。接見室的門前,一個看守所的值班民警正在用竹掃帚掃着積下的雨水,嘩嘩的聲音不時被那羣年輕戰士南腔北調的喧笑聲淹沒。分局來的民警們下了車,也都聚在一起雲山霧罩地開聊。於英雄的聲音尤其誇張,抑揚頓挫地不知又在吹什麼呢。徐五四沒去和他們扎堆“砍山”,因爲無論從感情上還是從觀念上,他都不願意那些嘻嘻哈哈的說笑沖淡了此時此刻的莊嚴,可他又沒法干涉人家隨便解悶兒扯閒篇兒,只好獨自站在接見室的門邊兒上待着。通過門上的玻璃窗,他能看見那位已經白了頭髮的審判員正坐在屋裏唯一的那張桌子前,十分沉住氣地看一份厚厚的材料;特來臨場監督的那位女檢察員坐在他的右手,漫不經心地擺弄着一隻黑色的公文包;左面,他看見了凌隊長,站在牆邊正在和看守所的一個同志低聲說着什麼。罪犯還沒有提到,隔着門上這層薄薄的、有點發烏的玻璃窗,他似乎能從屋裏那種看上去非常平淡的場面和氣氛中,感到一種極爲強大極爲莊嚴的力量,不由身受感染,情緒也禁不住突然興奮起來。
太陽從雲裏鑽出來了,整個院子明亮起來。靠院牆西邊有一排挺拔的白楊樹,深綠色的濃蔭被雨水洗得新鮮而有生氣,連周圍的空氣彷彿都受了它的感染,變得清涼潤爽起來,不知是於英雄“砍”累了還是大家聽膩了,院子裏慢慢靜下來,靜得有點過分。大門外面突然響了一聲汽車喇叭,給沉悶單調的空氣帶來一點波瀾,又有人來了?徐五四沒顧上去看,因爲他忽然感覺到身邊那扇接見室的門吱地一聲咧開了一道縫,大概是屋裏靠監區一側的那扇門的開啓,形成空氣對流的作用吧。他知道,該是駱進財提到了。
兩個多月的拘押生活,把駱進財給捂白了。他身上穿着件“茶壺套”式的圓領汗衫,十分虛胖,乍看上去活像個發得很暄的饅頭,徐五四還沒來得及看清他臉上的表情,審判員便從椅子上站起來,寬寬的後脊樑把五四的視線一下子堵嚴了。
他知道,這是要履行處決駱進財的最後一道法律手續——驗明正身了。
“你叫什麼名字?”
“駱進財。”
隔着半開半掩的屋門,他聽到的聲音非常沙啞,發着抖。
“捕前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