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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一向喜怒不形於色的段興玉也幾乎不能保持固有的矜持,叫起來:“往下拼!”
按1127的順序,他們拼完全信,拼出的十二個字端端正正寫在一張白紙上。
“你已危險,即速轉移,看訖付燭。”
他們激動得面面相覷,說不出話來。
一種既慶幸又後怕的心情在周志明心裏交錯起來,這是在他不算短的偵查員生涯中從未有過的一種複雜感觸。他慶幸能把這包碎紙片帶回來而沒有被飯店的服務員當垃圾倒掉,又爲自己把它當成普通信處理的疏忽而後怕,差點兒就是無頭案了呀!
大陳和小陸去市檢察院聯繫工作回來了。當他們聽完嚴君興高采烈的敘述之後,自然也是驚訝不已。誰能想到這個近於掃尾的案件又突然節外生枝,重開了一片神祕莫測的天地呢?
段興玉臉色凝重,環視衆人,說道:“都談談看法吧。”
陳全有的目光在那封充滿了撲朔迷離的未知數的信上停了一會兒,順口說:“會不會是施季虹發的?”
這個懷疑馬上被段興玉搖頭否定了,“不會,施季虹在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多鐘還給南州飯店打電話找徐邦呈,說明她在此之前不知道徐已經去了北京,在此之後一直到在火車上被捕,她始終是在我們的監視控制之下的,沒有發現她發過信。我想這封信一定是另外一個人發的,而且一定是在南州發的;發信時間只能是在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點半到下午六點半這幾個小時裏。”
周志明的腦子裏也做了同樣一番推斷,他點頭附和着說:“對,徐邦呈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午已經買好飛機票要逃走,那最遲得在二十八日下午接到這封報警信,二十七日中午十二點半是法庭散庭時間,下午六點半是咱們市裏郵局對當天發往外埠信件的最後銷郵時間,所以這封信只能是在這其間的六個小時之內發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