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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第一次見到毛傑是在南德的一個深夜,那天她在學校有事走得很晚,肚子餓了,於是在回宿舍的路上走進一家小喫店坐下來喫東西。那小喫店裏有幾個男的喝多了,見有單身女孩兒進來便上來廢話。一個矮壯的男人問她是不是唱歌的某某某,安心說你認錯人了,我不是唱歌的。其他幾個男人馬上起鬨,說你擺什麼架子呀,不就是一個唱歌的嗎,有什麼不敢承認的呀。安心不理他們,低頭喫一份熱湯米線。矮壯男人索性挨着她坐下來嬉皮笑臉,說:妹妹,唱一個吧唱一個吧,哥哥我付錢。他的臉離安心近得有點不成體統了,嘴裏酒氣沖天。安心低頭喫米線,目不斜視,那人竟彎下身來看安心的臉,還評論,說皮膚還捂得真白。他的同夥哈哈大笑。店裏的夥計都躲遠了,不敢出來,除了在這店裏喫飯的另一位顧客,沒人敢多管閒事。
那位顧客是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這時居然挺身而出,他說:喂,你們不要欺負人啊,欺負一個小姑娘算什麼本事!
幾個惡漢都愣了,愣了片刻看清了形勢:對方孤身一人勢單力薄,居然敢玩兒英雄救美。那矮壯漢子綽起一瓶喝了一半的啤酒扔過去,那小夥子低頭一躲,沒躲徹底,讓瓶底捎了頭皮的邊,酒瓶在牆上砰一聲炸碎了,這個聲響和小夥子頭上湧出的鮮血把安心從椅子上拉了起來。她本來是不想跟這幾個醉鬼糾纏不清的,她本想趕快再喫幾口趕快回宿舍算了,這下她走不了了,因爲有一個見義勇爲的旁觀者爲她掛了彩,她不能不同仇敵愾,不能像個沒事人似的走開。
這個見義勇爲的小夥子就是毛傑。
毛傑的不平則鳴轉移了醉鬼們的注意力,他們把撒酒瘋的目標轉向了毛傑,他們和毛傑打起來了。其實安心要是作爲一個普通女孩兒這時候乘機逃跑也是正常的,算是被救嘛,可她沒跑。在幾秒鐘之後毛傑和那幾個鬧事的醉鬼就都知道了她原來是一個跆拳道的高人!
那個場面我沒有看到,從安心簡單的描述中做鏡頭式的推想,大概有點像一個港臺打鬥片的畫面。因爲我是領教過安心那旋風式的“後襬腿”的,所以知道她不是吹牛。那“後襬腿”的厲害已被我後來的印象不斷地誇大,有如一道霹靂閃電那樣出神入化。那幾個男人本來就醉了,當然不堪一擊,三下兩下即被打翻在地,個別試圖掙扎反撲充硬漢不服氣的就又捱了一下。
小喫店的老闆和幫工們,還有那位路見不平的毛傑,都看呆了。而毛傑,也許就在那一瞬間愛上了安心。這本來是一個挺俗的故事,只不過“英雄救美”的情節到最後變成了“美救英雄”,而“美救英雄”是比較少見的。
接下來應該發生的事就是安心要送毛傑去醫院,但毛傑不去,他要求安心送他回家,他家就在附近。這和安心某夜與我之間發生的情節有些區別,我被安心打傷後是先去了醫院然後才讓她送我回家的。
安心去了毛傑家,到毛傑家後幫他做了頭部包紮。毛傑一臉是血讓安心看了腳軟,但洗去血跡後發現幸好傷口不深,情況沒有想象的那麼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