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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安心對我說過,她最初聽到毛傑得以不死,並且被無罪釋放的那一刻,心裏突然輕鬆了一下,我想這大概是因爲毛傑這件事給她精神上的負擔太重的緣故。一個女孩子,不願意讓昔日的情人死在自己手裏,儘管她已經不愛,或者從未愛過這個人,但畢竟,她和他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這心情至少對我來說,是理解得了的。
毛傑最終被無罪釋放,也是因爲安心。在一週之後法院再次開庭準備宣判時,律師突然發難,矛頭對準了幾乎扭轉乾坤的檢方證人安心。這兩位辯護人顯然利用這一週的休庭時間做了比較充分的調查和準備,他們在法庭上提出,安心沒有資格擔當此案的控方證人。她在烏泉的船上與被告人之間進行的那段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但無第三人可知的對話,因爲無從印證真僞,所以不足爲證,至少不能成爲對被告人生殺予奪的決定性證據。律師提出的理由既簡單直白,又令人震驚,那就是:證人與被告人之間,是情人關係,證人因爲要與他人結婚,急欲擺脫被告,在擺脫不成時,有可能不擇手段,僞造罪證,陷害被告於死地!
可以說,律師的這個發言,把全場聽衆在這案子上已經達成的一致印象徹底扭轉了。據說幾乎在現場旁聽的每一個人都瞪大了眼睛,伸長了脖子,似乎還想往空着的證人席上再看看一週前曾在那裏從容作證的那個如花似玉的女孩子。那女孩美麗的外表和她緝毒警察的身份和她智擒毒販的經歷,讓那麼多旁聽的人幾乎都視其爲時代的偶像,無不心生敬意,甚至心旌搖搖……好多事情一走到極端就反而變得脆弱,變得不堪一擊。律師石破天驚的披露,馬上把聽衆的偶像崇拜徹底打破,他們在震驚之後無不由衷慨嘆:真是花一樣的容貌蛇一樣的心腸,就跟古典小說裏的潘金蓮一樣!真是自古人言:最毒莫過婦人心!這種事讓誰聽了誰不得起一層雞皮疙瘩,這女孩兒怎麼這麼狠呀!
在一片譁然聲中,法庭宣佈臨時休庭。檢察院的公訴人和市公安局的一干人在臨時休庭時進行了緊急磋商,有人主張堅決跟律師打下去,認爲律師有意誇大了安心和毛傑的關係,他們的關係到底有沒有這麼深,安心是不是要甩毛傑甩不掉,要講清楚!要把律師利用職務便利不負責任的誹謗駁回去。但也有人反對在這件事上跟辯護人繼續針鋒相對地細究下去,反對的人中,就有緝毒大隊的隊長老潘。
現在,在這場審判這場爭執早已事過境遷之後,在我看來,當時老潘還是比較明智的。他看出這兩個律師是個狠角色,他們在發言中甚至明顯地暗示法庭和聽衆,安心與毛傑是發生過多次性關係的。他們還特別提到,在毛傑被捕前不久,安心還主動把毛傑約到瑞欣百貨商場門口見面,然後把毛傑帶到南勐山一個僻靜的茶水店裏去密談。談什麼?談要求和毛傑斷絕關係,結果兩人不歡而散……關於在南勐山茶水店兩人不歡而散甚至毛傑當時動手打了安心這一事實,律師表示可以傳喚茶水店老闆和夥計作爲證人出庭作證。律師顯然做了大量材料蒐集工作,是有備而來的。最讓老潘喫驚的是律師還舉出《南德日報》曾有一個整版的題爲《人民衛士,當代英雄》的報告文學作爲證據,那文章裏面就有關於某年輕的女緝毒警大義滅親,在烏泉親自抓獲自己參與販毒的男朋友的事蹟。雖然沒有指名,但其內容和事件發生的時間及地點,與安心誘捕毛傑之案几乎完全一致。這是幾個月以前的報紙了,律師居然也找了出來,看來他們的能力不可輕視。在這種顯然有點說不清了的情況下,老潘反對再拿一個年輕女同志的個人隱私在法庭這種大庭廣衆之下去進行詳盡的、刨根問底的、無法遮掩的調查對質和分析評論。而且這種事查來查去,很難得出安心和毛傑之間什麼也沒發生過的結論,結果不一定對控方有利。市局法制辦的人也無可奈何地支持了老潘的觀點。於是,大家商定,由檢察院向法庭提出撤訴,發回公安局補充偵查。公安局如果不能馬上找到新的證據,就只能開監放人了。
那天中午,老潘在給安心的家裏打電話的時候,毛傑剛剛辦妥了無罪釋放的一應手續,一言不發地離開了市公安局預審處的看守所。
這案子自移交檢察院提請起訴之後,在緝毒大隊就算結案了。還沒等毛傑釋放出監,潘隊長就向市局呈遞了報告,要求再度立案偵查,報告當天就以最快的速度批覆下來。傍晚,潘隊長開始在毛傑家附近部署蹲守。蹲守持續了一週,沒見毛傑回來。又派人偵查毛家爲數很少的幾戶遠親,以及毛傑過去的同學好友,也是一無所獲。毛傑被釋放後肯定是回過一次家的。他的家被查抄後已經半年無人光顧。他在家裏從進到出一共不到半個小時,這一點有目擊者可以證實。他在家裏拿了些東西便出了家門,一出家門便往西走了。從此不知去向。
隊長在電話中低沉的情緒,使安心關於續假的問題變得難於啓齒。她想,續假的事,還是過兩天她親自回一趟南德再說吧。
一個多星期之後,也就是在緝毒大隊對毛傑的搜尋全無結果的時候,安心回到了南德,見到了老潘。潘隊長告訴她毛傑已再度被立案偵查,可他已經跑了。所有調查工作都已暫時停止,在毛家附近部署的蹲守力量此前也已撤下。說不定毛傑早就不在本地了,早就去了廣西、廣東或者去了更遠的地方。還有他的那個始終沒有露面的哥哥,當然也不會還留在本地,說不定去了泰國或者緬甸。他哥哥肯定是有問題的,要沒問題的話,不可能他媽媽和他弟弟關了這麼長時間,公開審判這麼多次,他爸爸媽媽都被咱們斃了,家破人亡了可他還連個人影都不露,連老爸老媽的屍都不敢來收。沒問題爲什麼不敢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