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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保良最後選擇的那個居住社區,是一個省直機關的宿舍,離東富大酒店很近,離雷雷要上的小學也不算太遠。房子雖然舊了,但住戶大多爲機關幹部或他們的親屬,行爲言語,都比較正經。房子很小,只有一房加一個過廳,且在頂樓的加層。加層冬冷夏熱,舊樓又無電梯,每天進出都要從八樓步行上下,所以每月租金只要六百,確實不貴。但房東堅持一年一租,租費一次交清。所以保良一下就交了七千二百元,兩筆獎金一下用掉大半。再加上給雷雷買衣服買被褥買鍋碗瓢盆買各種生活用品,那一萬三千塊錢很快所剩無幾,還要給看守所裏的姐姐送些衣物被褥,還要湊齊雷雷上學的學費。雷雷馬上快到七歲了,等到九月,就可以上學了。保良聯繫的學校屬於普通低收入者的子女小學,但一個學期也要交納一千五百元整,還不包括書本文具。
上學的日子並非迫在眉睫,錢的問題也就容後再想。保良在他和雷雷的新家安頓下來以後,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齊齊,牆上貼了雷雷喜歡的畫片,地上鋪了彩色的塑料地氈,舊傢俱全都擦得乾乾淨淨,擺上新買的茶壺茶杯。保良心裏忽然對這裏有了一種歸屬感,那種幸福的滋味讓他夜不能寐。
那種感覺真的難以言表,他終於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他是家長,是長輩。他在這裏不是爲了得到愛,而是爲了付出愛,他有責任讓依附於他的那個孩子,得到家庭的溫暖和充分的庇護。
他和雷雷此前並無接觸,但他不知爲什麼對雷雷的感情彷彿歷久彌深。僅僅因爲他是他舅舅嗎?好像並不。
保良常想,在他的生活中,他最需要的究竟是什麼?是錢,是事業,是兄弟義氣,還是忠貞的愛情?他生活在這個城市裏,他究竟得到了什麼?是什麼東西讓他心嚮往之,值得他孜孜以求?
也許這個世界上人人都愛錢。但愛錢的痛苦在於,錢並不萬能。而且錢這東西,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也不是你只要爭取就能爭取到的。所以愛錢的結果,大多是終日的焦灼和最終的失落。
事業呢?事業在保良眼裏,好像越來越不是目的,而是一種過程的快樂。他在東富大酒店的每一分鐘,都希望自己得心應手,被上級、同伴及客戶所欣賞;他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件事,每個動作,每句語言甚至每個表情,都顯示出職業的魅力,那種過程的快樂幾乎有點自戀的傾向。因爲保良發覺,人生的過程如果快樂,也許就等於實現了人生的價值和人生的目標。
說到兄弟義氣,這是讓保良嘆息最多的一個字眼。他和父親一樣,十歲結拜,金蘭之盟十年之久,如今長大成人,反而彼此疏離,齟齬多於情誼,交易多於忠義。義氣在金錢面前瓦解得那麼容易,看上去有點不堪一擊!
如果說,父親與權力的兄弟反目是爲了國家利益,那麼李臣和劉存亮呢,全是因爲各自的私利。
至於愛情,保良不想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