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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實際上她就只有兩天的時間。這麼短!她必須跟覺慧談一次話,把她的痛苦告訴他,看他有什麼意見。無論如何她必須同他商量。然而他彷彿完全不知道這一回事情,他並不給她一個這樣的機會。花園裏沒有他的腳跡。只有在喫午飯的時候,她纔可以見到他,但是他放下飯碗就匆忙地走了,她待要追上去說話也來不及。晚上他回家很遲。再要找像從前那樣的跟他一起談笑的機會,是不可能的了。
三十日終於到了。鳴鳳的事公館裏知道的人並不太多,覺慧一點也不知道,因爲:一則,在外面他們的週報社裏發生了變故,他用了全副精神去應付這件事,就沒有心腸管家裏的事情;二則,他在家裏時也忙着寫文章或者讀書,沒有機會聽見別人談鳴鳳的事。
三十日在覺慧看來不過是這個月的最後一日,然而在鳴鳳卻是她一生的最後一天了,她的命運就要在這一天決定了:或者永遠跟他分離,或者永遠和他廝守在一起。然而事實上後一個希望卻是非常渺茫。她自己也知道。自然她滿心希望他來拯救她,讓她永遠和他廝守在一起;但是在他們兩個人的中間橫着那一堵不能推倒的牆,使他們不能夠接近。這就是身份的不同。她是知道的。她從前在花園裏對他說“不,不……我沒有那樣的命”時,她就已經知道這個了。雖然他答應要娶她,然而老太爺、太太們以及所有公館裏的人全隔在他們兩個人的中間,他又有什麼辦法?在老太爺的命令下現在連太太也沒有辦法,何況做孫兒的他?她的命運似乎已經決定,是無可挽回的了。然而她還不能放棄最後的希望,她不能甘心情願地走到毀滅的路上去,而沒有一點留戀。她還想活下去,還想好好地活下去。她要抓住任何的希望。她好像是在欺騙自己,因爲她明明知道連一點希望也沒有了,而且也不能夠有了。
這一天她懷着顫抖的心等着跟覺慧見面。然而覺慧回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鐘了。她走到他的窗下,聽見他的哥哥說話的聲音,她覺得膽怯了。她在那裏徘徊着,不敢進去,但是又不忍走開,因爲要是這一晚再錯過機會,不管是生與死,她永遠不能再看見他了。
好容易捱過了一些時候,屋裏起了腳步聲,她知道有人走出,便往角落裏一躲,果然看見一個黑影從裏面閃出來。這是覺民。她看見他走遠了,連忙走進房裏去。
覺慧正埋着頭在電燈光下面寫文章,他聽見她的腳步聲並不抬起頭,也不分辨這是誰在走路。他只顧專心寫文章。鳴鳳看見他不抬頭,便走到桌子旁邊膽怯地但也溫柔地叫了一聲:“三少爺。”
“鳴鳳,是你?”他抬起頭驚訝地說,對她笑了笑。“什麼事?”
“我想看看你……”她說話時兩隻憂鬱的眼睛呆呆地望着他的帶笑的臉。她的話沒有說完,就被他接下去說:
“你是不是怪我這幾天不跟你說話?你以爲我不理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