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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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纔做的事情,你們都看到了吧。首先我爲什麼能直接找到規則。這個很明顯,書桌上的書,其他的都是課本,學習資料,只有服裝設計是不一樣的,有異自然有問題,先拿它自然沒錯。
然後我撕掉規則所在的紙,從窗子扔出去,這個應該是保命的關鍵之一。
可以從規則推理出來,這個家只有四個人,而多出來的那個人是誰?這個人可以是任何人。也可以是我們自己。
第九條規矩強調了家裏只有四個人。那換種說法,只要我們不屬於這個家的四個人之內,我們就會被抹殺。如果我們是天選者,自然不屬於這個家。那我們就一定被抹殺。
所以,第一件事情要做的,就是抹去自己是天選者的證據。而規則紙單就是最直接的證據。
怎麼毀掉證據呢?衣服兜裏,垃圾桶,放在書桌上,這些都不對。這等於將證據送到媽媽的手上。
媽媽看到紙單,就明白屋裏的人不是自家人,那自然要出手殺掉。”
田麥停頓一下,繼續說道:
“你們應該都看到臥室裏面的窗子是開的,沒有任何規則讓我們注意窗子,這個窗子開不開沒有任何用處,但是規則類怪談裏面的規則和事件,不可能是無用的。
所有的規則和事件只有兩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