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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生於1933年,同年查希爾國王[1]MohammedZahirShah(1914~),阿富汗前國王,1933~1973年在位。[1]開始了他對阿富汗長達40載的統治。就在那年,一對來自喀布爾名門望族的年輕兄弟,開着他們父親的福特跑車一路狂飆。他們抽了大麻,喝了法國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奮,在去往帕格曼[2]Paghman,阿富汗城市。[2]的途中撞死了一對哈扎拉夫婦。警察逮到了這兩個略帶悔意的青年,連同罹難夫妻那個五歲的遺孤,帶到爺爺跟前。爺爺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聽完那對兄弟辯說來龍去脈之後,爺爺不顧他們父親的哀求,判決那兩個年輕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軍一年。此前他們家裏已經不知用了什麼手段,免去他們服役的義務。他們的父親有所申辯,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終,人人都贊同這樣的判罰,認爲也許有些嚴厲,卻不失公正。至於那個孤兒,爺爺將他收養在自己家裏,讓僕人教導他,不過得對他和藹一些。那個孤兒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兒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殘疾,就像一個世代之後哈桑和我共同長大那樣。爸爸總是跟我們說起他和阿里的惡作劇,阿里會搖搖頭,說:“可是,老爺,告訴他們誰是那些惡作劇的設計師,誰又是可憐的苦工。”爸爸會開懷大笑,伸手攬住阿里。
不過爸爸說起這些故事的時候,從來沒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從來沒有認爲我與哈桑是朋友。無論如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朋友。雖然我們彼此學習如何在騎自行車的時候放開雙手,或是用硬紙箱製成功能齊備的相機。雖然我們整個冬天一起放風箏、追風箏。雖然於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個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頭,耳朵長得較低,那中國娃娃似的臉,那永遠燃着微笑的兔脣。
無關乎這些事情,因爲歷史不會輕易改變,宗教也是。最終,我是普什圖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遜尼派,他是什葉派,這些沒有什麼能改變得了。沒有。
但我們是一起蹣跚學步的孩子,這點也沒有任何歷史、種族、社會或者宗教能改變得了。十二歲以前,我大部分時間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時候回想起來,我的整個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過的某個懶洋洋的悠長夏日,我們在爸爸院子裏那些交錯的樹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與強盜,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蟲——我們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憐的東西身上系根繩子,每當它想展翅飛走,就把它拉回來,這帶給我們無與倫比的快樂。
我們還追逐過路的遊牧部落,他們經由喀布爾,前往北方的層巒疊嶂。我們能聽到他們的牧羣走近的聲音:綿羊咪咪,山羊咩咩,還有那叮噹作響的駝鈴。我們會跑出去,看着他們的隊伍在街道上行進,男人滿身塵灰,臉色滄桑,女人披着長長的、色彩斑斕的肩巾,掛着珠鏈,手腕和腳踝都戴着銀鐲子。我們朝他們的山羊投擲石頭,拿水潑他們的騾子。我讓哈桑坐在“病玉米之牆”,拿彈弓用小圓石射他們的駱駝的屁股。
我們第一次看西部電影也是兩個人,在與那家我最喜歡的書店一街之隔的電影院公園,看的是約翰·韋恩的《赤膽屠龍》。我記得當時我求爸爸帶我們到伊朗去,那樣我們就可以見到約翰·韋恩了。爸爸爆發出一陣爽朗的狂笑——與汽車引擎加速的聲音頗爲相像,等他能說得出話的時候,告訴我們電影配音是怎麼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來約翰·韋恩不是真的說法爾西語,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國人,就像那些我們經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樣,他們神情友善,留着長髮,吊兒郎當地穿着五顏六色的衣服,在喀布爾城裏遊蕩。我們看了三遍《赤膽屠龍》,但我們最喜歡的西部片是《七俠蕩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我們哭着觀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爾斯·勃朗森——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們在喀布爾新城那個瀰漫着難聞氣味的市場閒逛。新城叫沙裏諾區,在瓦茲爾·阿克巴·汗區以西。我們談論剛剛看完的電影,走在市場熙熙攘攘的人羣中。我們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進,穿過那些小店雲集的擁擠過道。爸爸每週給我們每人十塊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貨幣名稱。[1]的零花錢,我們用來買溫熱的可口可樂,還有灑着開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