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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小姐的笑聲輕膩得使鴻漸心裏抽痛:「你就這樣怕做傻子麼?坐下來,我不要你這樣正襟危坐,又不是禮拜堂聽說教。我問你這聰明人,要什麼代價你才肯做傻子?」轉臉向他頑皮地問。
鴻漸低頭不敢看蘇小姐,可是耳朵裏、鼻子裏,都是抵制不了的她,腦子裏也浮着她這時候含笑的印象,像漩渦裏的葉子在打轉:「我沒有做傻子的勇氣。」
蘇小姐勝利地微笑,低聲說:「Embrasse-moi!」說着一壁害羞,奇怪自己竟有做傻子的勇氣,可是她只敢躲在外國話裏命令鴻漸吻自己。鴻漸沒法推避,回臉吻她。這吻的分量很輕,範圍很小,只彷佛清朝官場端茶送客時的把嘴脣抹一抹茶碗邊,或者從前西洋法庭見證人宣誓時的把嘴脣碰一碰《聖經》,至多像那些信女們吻西藏活佛或羅馬教皇的大腳指,一種敬而遠之的親近。吻完了,她頭枕在鴻漸肩膀上,像小孩子甜睡中微微嘆口氣。鴻漸不敢動,好一會,蘇小姐夢醒似的坐直了,笑說:「月亮這怪東西,真教我們都變了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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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Embrasse-moi!-吻我!
「並且引誘我犯了不可饒赦的罪!我不能再待了。」鴻漸這時候只怕蘇小姐會提起訂婚結婚,跟自己討論將來的計劃。他不知道女人在戀愛勝利快樂的時候,全想不到那些事的,要有了疑懼,纔會要求男人趕快訂婚結婚,愛情好有保障。
「我偏不放你走--好,讓你走,明天見。」蘇小姐看鴻漸臉上的表情,以爲他情感衝動得厲害,要失掉自主力,所以不敢留他了。鴻漸一溜煙跑出門,還以爲剛纔脣上的吻,輕鬆得很,不當作自己愛她的證據。好像接吻也等於體格檢驗,要有一定斤兩,纔算合格似的。
蘇小姐目送他走了,還坐在亭子裏。心裏只是快活,沒有一個成輪廓的念頭。想着兩句話:「天上月圓,人間月半,」不知是舊句,還是自己這時候的靈感。今天是四月半,到八月半不知怎樣。「孕婦的肚子貼在天上,」又記起曹元朗的詩,不禁一陣厭惡。聽見女用人回來了,便站起來,本能地掏手帕在嘴上抹了抹,彷佛接吻會留下痕跡的。覺得剩餘的今夜只像海水浴的跳板,自己站在板的極端,會一跳衝進明天的快樂裏,又興奮,又戰慄。
方鴻漸回家,鎖上房門,撕了五六張稿子,才寫成下面的一封信:
文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