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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常想,那些光芒萬丈的人出現在我們生命裏然後消失有什麼意義。後來我明白,喜歡一個光芒萬丈的人一點兒都不可怕,不管遙遠不遙遠。遇到能讓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種運氣。能遇到,就該珍惜。在等待的同時,把那些想留下的品質都留下,把自己變成值得等待的人,就不會辜負這段相遇。
兩個故事。
2006年,老陳第一次發現自己喜歡上大丁了。
彼時正值德國世界盃,學校在中午時都會組織看《新聞30分》。老陳挑動羣衆情緒,並且成功挑動班裏最高的包子去換臺。圍觀羣衆那一刻屏住了呼吸,終於成功找到一個比賽重播。頓時班裏掌聲雷動,歡呼雀躍。然而,這歡欣之情只持續了五分鐘。
因爲班主任神出鬼沒地出現在教室門口。正當老陳準備站起來投案自首時,坐在他前面的大丁站了起來,搶先一步頂了罪。班主任一看是大丁,也沒有多說什麼。
那時大丁留着長長的頭髮,她說她已經留了四年。當她坐着的時候,頭髮可以把她的背都蓋住。那時她說她這輩子都不會把這長髮剪掉,除非等到自己覺得對的人。
許久以後老陳和我說過,他這輩子只記得兩個背影:一個是那年世界盃決賽齊達內和大力神杯擦肩而過的背影,另一個就是那天大丁站在他身前的背影。
他對我說這句話時,是他在大丁的微博上發現了她戀愛的消息。那陣子老陳總是看着大丁的微博主頁,她難過他就替她難過、她開心他就替她開心,她戀愛了他就找我吐槽,說這世上還有誰能比自己更瞭解她、更能照顧她。我當時用力拍了一下他腦袋,說那你他媽的倒是去追啊。
老陳看着我搖搖頭苦笑,把他的微博草稿箱給我看。
我當時就震驚了,因爲那裏面放滿了老陳對大丁要說的所有話,卻一條都沒有發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