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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意識到,偏見這東西我們自身很難察覺,因爲我們會習慣性地對一個人或者一件事下定論。這種東西根深蒂固、難以改變,但很多時候一羣人的弱勢不是由於他自己造成的,他本身有很多閃光點,就和每個人一樣。嘗試理解或許是徒勞,我們需要的僅僅是停止我們的指責。
最近一直在做有關disability的research,突然有很多話想說,把這些話總結起來就是:對一個身心不同於大多數人的人的最大尊重,就是對他們一視同仁。當然這裏的一視同仁不是說物質上或者身體上的(盲道,殘疾人專用通道這些是必要的),而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相處。
我第一次接觸殘疾人是大二時,上課前我看到一個人走路十分別扭,我也沒太在意就趕去教室了。後來發現他和我上同一節課,更巧的是他和我被分到了同一個小組。我還記得他一瘸一拐地走進教室,我一邊想他是怎麼了,一邊盯着他看。坐在我旁邊的澳洲鬼妹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我,對我說:“Stop staring at him!You are so rude.”
這也是我來這裏學到的第一課,同時也感嘆他們的包容度,他們可以很平等地對待他們,在提出幫助的時候,能顧及到他們的自尊心。這是我很難做到的。
和他做了幾次小組作業後我得知他的腿在他16歲時因爲車禍截肢了,現在對假肢還不是特別適應,有時候還需要拐杖。組員們從來不把他當殘疾人看待,上下樓梯時會耐心地等他,沒有人會盯着他奇怪的走路姿勢,也沒有人會提起這個話題,整個相處模式讓我覺得他們從來沒有把他當成殘疾人。
我仔細想了一下如果我在之前遇到這樣的人,會是什麼態度:如果他是在街頭偶遇的陌生人,我看着他奇怪的走路姿勢應該會敬而遠之,並且目送他離開;如果他是我的朋友,我大概會在他出現的時候就去扶他,這在我看來是必要的禮貌。然而在我接觸了這個小組之後,我深刻地覺得,對他們最大的尊重,就是對他們一視同仁。有時候攙扶和幫忙很必要,但永遠不要觸及他們的自尊心。
有時候你善意卻又不必要地幫忙,會讓他們二次受傷。不要刻意去幫忙,更不能把他們當怪物,殘疾人最大的自尊和最大的期望,就是希望在相處時能被看成正常人。
在做research的時候,我看到了大量圖片。老實說第一次看到殘缺的手或者是殘缺的腿的時候,我覺得毛骨悚然。有個人的手被燒得只剩下手掌,那張圖看得我心頭一緊,當時沒忍受住衝擊立刻把圖片關了。試想一下,如果這樣的人出現在你生活中你會怎麼樣?你會不會盯着他殘缺的那部分?你會不會無法掩飾自己嫌棄的表情而敬而遠之?你會不會在他行動的時候盯着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