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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啥事都沒做。
看“那時候”的照片,想“那時候”的故事,“那時候”以爲的生活是否如現在實現的這樣。
這兩年,喜歡上了一個歌手叫阿超。一個放在廉價商品裏可以直接處理掉的名字,連報備都不需要。叫阿超的人,該是有多低調呢?
剛開始聽,覺得他只唱給自己聽。後來,覺得他唱給我聽。兩年過去,縱使周圍都是媒體圈的朋友,也沒有任何人在我面前提過他的名字。這兩年,他的歌似乎只有他在唱,我在聽。從《你好嗎》到《比你好的人》到《one 小練習第一號》。如第一次聽到陳綺貞的《讓我想一想》。一晃十年,陳綺貞的演唱會已然一票難求,衆人合唱,集體淚奔,小清新昇華爲大團結,我忘記了當年在下雨天捧着 CD 機貫穿學校的場景,忘記了爲了她的一首歌而買一張盜版合輯的熱情。也閉口不再提託朋友的朋友去臺灣的咖啡館買她一張限量版的 Demo(樣片)。但還是愛,深藏於心。
大多數人都是凡人。一天的幸福就能讓他忘卻以往所有的不幸,一天的不幸也能讓他忘卻以往所有的幸福。微姐是基督徒,她說的是《聖經》。
所以,我便及時地把所有當下的幸福打上一個又一個的標籤,以便於爲某天的沉淪做着準備。那時,陷入苦海之中,雙手在海面上掙扎,隨手一根稻草一個標籤就是救命的偈語。
昨天重新將停工倆月的小說翻出來續寫。
想起寫青春小說的日子,賣得也不暢銷,寫得也不出衆,唯有一條道走到黑的堅持,區別了我和那些才氣逼人的他們。中途從未想過停止,權當寫給自己,出版社願意出版那就更好,反正房租也是一大筆的開銷。以至於,在過去的歷程中,出版過《五十米深藍》這樣完全靠年輕的銳氣撐起來的小說,出版過完全自我的《美麗最少年》,出版過大家能看懂的《離愛》,剛開始,我爸挺得意的。後來我爸也常說,你就不能寫點社會題材的嗎?寫點宏大境界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