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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他這東西一定要在咱們自已的作坊裏祕密使用,絕不能告訴別人。起碼現在先不能,我可不想被發現是另類,再給我沉塘了。
長楓立馬保證絕對不告訴泄露出去,他一定盯緊了,都用最中心賣長契的人,或者是死契的。
我道覺得也沒必要那樣,只要我們能嚴守個幾年的祕密,先搶佔先機賺上一些銀子,未來要真普及開來也不是壞事。
長楓幫我管理的作坊越做越大,光織女就有六十多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從盛家犯了錯被攆出去的。其他的還有負責養蠶的,抽絲的,紡線的,以及染色的,一共三百多名工人。我除了偶爾讓雲栽跟露種過去看看,大部分都是交給長楓經營。
這傢伙可能遺傳了盛老太爺的經商天賦,頗有一套,製出的錦緞價格賣的很好,從沒喫過虧。
賺了錢後,居然在城裏盤了一間鋪子,做布匹的生意,除了賣自已的也會去收購其他種類的布匹售賣。
我樂的清閒,索性將分成改爲五五分,給他絕對的經營權。我每月只等着數錢就行了。這三年多來,我手裏也存了一萬多兩銀子了。沒了金錢的困擾,我仍堅持畫畫和緙絲,偶爾也會撫琴娛樂。
只是,緙絲不再爲了賣錢生活,而是留着自已欣賞,亦或者作爲禮物送給林噙霜,盛紘和長楓。至於繪畫,只挑上五六來幅拿出去賣,畢竟能被遇到欣賞它們的人也是一件很難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