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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信仰,我和我老師有種本質的不同。他老人家是基督徒,又對儒學擊節讚賞;他告訴我說,只要身體條件許可,他每年都要去趟以色列——他對猶太教也有興趣;至於割沒割包皮,因爲沒有和他老人家同浴的機會,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一個信仰的愛好者。我相信他對我的看法是:可恨的無神論者,馬基雅弗利分子。我並不以此爲恥。說到馬基雅弗利,一般人都急於和他劃清界線,因爲他膽敢把道義、信仰全拋開,赤裸裸地談到利害;但是真正的知識分子對他的評價不低,赤裸裸地談利害,就接近於理智。但我還是不當馬基雅弗利分子——我是墨子的門徒,這樣把自己劃在本民族的圈子裏面,主要是想防個萬一。順便說一句,我老師學問很大,但很天真;我學問很小,但老奸巨猾。對於這一點,他也佩服。用他的原話來說,是這樣的:你們大陸來的同學,經歷這一條,別人沒法比啊。
我對墨子的崇拜有兩大原因:其一,他思路縝密,有人說他發現了小孔成像——假如是真的,那就是發現了光的直線傳播,比朱子只知陰陽二氣強了一百多倍——只可惜沒有完備的實驗記錄來證明。另外,他用微積分裏較老的一種方法來論證無窮(實際是論兼愛是可能的。這種方法叫德爾塔-依伏賽語言),高明無比;在這方面,把孔孟程朱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個兒。其二,他敢赤裸裸地談利害。我最佩服他這後一點。但我不崇拜他兼愛無等差的思想,以爲有濫情之嫌。不管怎麼說,墨子很能壯我的膽。有了他,我也敢說自己是中華民族的赤誠分子,不怕國學家說我是全盤西化了。
作爲墨子門徒,我認爲理智是倫理的第一準則,理由是:它是一切知識分子的生命線。出於利害,它只能放到第一。當然,我對理智的定義是:它是對知識分子有益,而絕不是有害的性質。——當然還可以有別的定義,但那些定義裏一定要把我的定義包括在內。在古希臘,人最大的罪惡是在戰爭中砍倒橄欖樹。在現代,知識分子最大的罪惡是建造關押自己的思想監獄。砍倒橄欖樹是滅絕大地的豐饒,營造意識形態則是滅絕思想的豐饒;我覺得後一種罪過更大——沒了橄欖油,頂多不喫色拉;沒有思想人就要死了。信仰是重要的,但要從屬於理性——如果這是不許可的,起碼也該是鼎立之勢。要是再不許可,還可以退而求其次——你搞你的意識形態,我不說話總是可以的吧。最糟的是某種偏激之見主宰了理性,聰明人想法子自己來害自己。我們所說的不幸,就從這裏開始了。
中國的人文知識分子,有種以天下爲己任的使命感,總覺得自己該搞出些給老百姓當信仰的東西。這種想法的古怪之處在於,他們不僅是想當牧師、想當神學家,還想當上帝(中國話不叫上帝,叫“聖人”)。可惜的是,老百姓該信什麼,信到哪種程度,你說了並不算哪,這是令人遺憾的。還有一條不令人遺憾,但卻要命:你自己也是老百姓;所以弄得不好,就會自己屙屎自己喫。中國的知識分子在這一節上從來就不明白,所以常常會害到自己。在這方面我有個例子,只是想形象說明一下什麼叫自己屙屎自己喫,沒有其他寓意:我有位世伯,“文革”前是工讀學校的校長,總拿二十四孝爲教本,教學生說,百善孝爲先,從老萊娛親、郭解埋兒,一路講到臥冰求魚。學生聽得毛骨悚然,他還自以爲得計。忽一日,來了“文化革命”,學生把他驅到冰上,說道:我們打聽清楚了,你爸今兒病了,要喫魚——脫了衣服,趴下吧,給我們表演一下臥冰求魚——我世伯就此落下病根,健康全毀了。當然,學生都是混蛋,但我世伯也懊悔當初講得太肉麻。假如不講那些肉麻故事,捱揍也是免不了,但學生怎麼也想不出這麼絕的方法來作踐他。他倒願意在頭上挨皮帶,但豈可得乎……我總是說笑話來安慰他:你沒給他們講“割股療親”,就該說是不幸之中的大幸,要不然,學生片了你,豈不更壞?但他聽了不覺得可笑。時至今日,一聽到二十四孝,他就渾身起雞皮疙瘩。
我對國學的看法是:這種東西實在厲害。最可怕之處就在那個“國”字。頂着這個字,誰還敢有不同意見?這種套子套上脖子,想把它再扯下來是枉然的;否則也不至於套了好幾千年。它的誘人之處也在這個“國”字,搶到這個制高點,就可以壓制一切不同意見;所以它對一切想在思想領域裏巧取豪奪的不良分子都有莫大的誘惑力。你說它是史學也好,哲學也罷,我都不反對——倘若此文對正經史學家哲學家有了得罪之處,我深表歉意——但你不該否認它有成爲棍子的潛力。想當年,像姚文元之類的思想流氓拿階級鬥爭當棍子,打死打傷了無數人。現在有人又在造一根漂亮棍子。它實在太漂亮了,簡直是完美無缺。我懷疑除了落進思想流氓手中變成一種兇器之外,它還能有什麼用場。鑑於有這種危險,我建議大家都不要做上帝夢,也別做聖人夢,以免頭上鮮血淋漓。
對於什麼叫美好道德、什麼叫善良,我有個最本分的考慮:認真地思索,真誠地明辨是非,有這種態度,大概就可算是善良吧。說具體些,如羅素所說,不計成敗利鈍地追求客觀真理,這該是種美德吧?知識本身該算一種善吧?科學知識分子說這就夠了,人文知識分子卻來扳槓。他們說,這種樸素的善惡觀,造成了多少罪孽!現代的科技文明使人類迷失了方向,科學又造出了毀滅世界的武器。好吧,這些說法也對。可是翻過來看看,人文知識分子又給思想流氓們造了多少兇器、多少混淆是非的煙霧彈!翻過來倒過去,沒有一種知識分子是清白無辜的。所以我建議把看不清楚的事撇開,就從知識分子本身的利害來考慮問題——從這種利害出發,考慮我們該有何種道德、何種信念。至於該給老百姓(包括我們自己在內)灌輸些什麼,最好讓領導上去考慮。我覺得領導上辦這些事能行,用不着別人幫忙。
作爲一個知識分子,我對信念的看法是:人活在世上,自會形成信念。對我本人來說,學習自然科學、閱讀文學作品、看人文科學的書籍,乃至旅行、戀愛,無不有助於形成我的信念,構造我的價值觀。一種學問、一本書,假如不對我的價值觀發生作用(姑不論其大小,我要求它是有作用的),就不值得一學,不值得一看。有一個公開的祕密就是:任何一個知識分子,只要他有了成就,就會形成自己的哲學、自己的信念。托爾斯泰是這樣,維納也是這樣。到目前爲止,我還看不出自己有要死的跡象,所以不想最終皈依什麼——這塊地方我給自己留着,它將是我一生事業的終結之處,我的精神墓地。不斷地學習和追求,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啊,要把這件趣事從生活中去掉,倒不如把我給閹了……你有種美好的信念,我很尊重,但要硬塞給我,我就不那麼樂意。打個粗俗的比方,你的爸爸不能代替我的爸爸,更不能代替天下人的爸爸啊。這種看法會遭到反對,你會說:有些人就是笨,老也形不成信念,也管不了自己,就這麼渾渾噩噩地活着,簡直是種災難!所以,必須有種普遍適用的信念,我們給它加點壓力,灌到他們腦子裏!你倒說說看,這再不叫意識形態,什麼叫意識形態?假如你像我老師那麼門兒清,我也不至於把腦袋搖掉,但還是要說:不是所有的人都那麼笨,總要留點餘地呀。再說,到底要灌誰?用多大壓力?只灌別人,還是連你在內?灌來灌去,可別都灌傻了呀。在科技發達的二十一世紀,你給咱們鬧出一窩十幾億傻人,怎麼個過法嘛……
本篇最初發表於1996年第2期《東方》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