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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與赫爾岑的後人攝於尼斯赫爾岑墓前(文見《在尼斯》)
在尼斯車伕人家那間窗明几淨、寬敞的房間裏(她的小兒子把自己的住房讓了給我),或者在巴黎我接待過《新觀察家》記者(他寫了那篇《會晤巴金》)的“豪華的”旅館裏,我常常早晨七點前後站在窗前望着外面院子裏盛開的野蘭花或者窗下微雨打溼了的街道,窗內外都是那麼安靜,我站了好一會。回國的日子越近,我越是想念我的祖國和人民,我深深感覺到我和他們的血肉相連的關係。爲什麼法國讀者的友誼這樣吸引我?法國人民的深厚情誼使我這樣感動呢?我想到的也是我的祖國和人民。他們是我的養料,也是我寫作的源泉。握着每一隻伸過來的朋友的手,我感覺到祖國和人民就在我的近旁,我高興的是我要把這樣的友誼帶回給他們。一九二七年我第一次到巴黎,有一個目的就是追求友誼。五十二年後重訪法國,我滿載而歸。我不會白白地接受這珍貴的友誼,我要讓它開花結果。
矛盾解決了。我要永遠捏着我的筆。寫了幾十年,我並沒有浪費我的生命。我爲什麼還要離開藝術、擺脫藝術呢?離開了友誼和藝術,我的生命是不會開花的。
6月17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六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