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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來了,從美國的秋天,澳洲的夏天,新加坡的春天,直接回到北京的冬天。結束了十個月的國外生活,或叫它訪問、旅行、流浪都可以。
一切都跟着我回來了:創作時固有的生活習慣、生命狀態、生物鐘點。我的早晨是許多人的半夜。
很冷,暖氣要在半小時後纔會來。長久以來我就是這麼一個地道的笨鳥,除了頭一個飛出林子別無指望。第一件事是關掉電話鈴,到午飯前,無論火警匪警我都是渾然。我在十幾平米的空間踱步,像那種不得不長途跋涉去上班的人,還像一頭心事重重、儘量拖延不肯上套的驢。我極怕坐到那把椅子上,極怕拾起那支筆,就像多年前,我摸黑起牀,匆忙梳洗,進了練功房卻極怕換上舞鞋,極怕把腿擱上把杆。因爲我知道自己的德行,一旦拾起筆,一旦穿上舞鞋,我就會把自己傾榨到再也寫不出一個字,再也掄不動一下腿。
有時會鄙夷地問自己,這樣慘淡經營地寫出幾部長篇小說,是否就很有道理的不孝父母,不理朋友,不收拾房間,不做飯,不聽音樂,不去領免費但需排大半天隊的軍用罐頭呢?周圍的一切都在提醒我:該寫信了,該洗衣服了,該喫頓像樣的飯了。
同時又懊悔得要命:在鏡子前多站了幾次;晚飯喫掉一小時,因爲在會堂與人陷入了一個興奮的話題;本來只看新聞卻順勢看了個挺噁心的電視劇;原想學“託福”結果捧了本英文小說直讀到睡覺。精打細算的一天時間全砸了,這個人貌似勤奮刻苦卻仍是個渾渾噩噩的東西。每時每刻我都對自己有這樣多的不滿,搞得本來就孤家寡人的自己都很難與自己相處。
有人曾經跑來對我說:你呀,你知道你怎麼回事嗎?”他猶豫着,一面判斷我是否喫得消他下面的話,“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爲你太想出名!”
“對極了!”我立刻說。這倒使他意外了,使他的話一下子沒了揭露性。接着我告訴他我從四歲就醉心功名。那時我的母親常帶我去參加一週一度的詩歌會,那是個雲集着小城市大名流的地方。當一個著名詩人上場時氣氛一下就不一樣了;每個人的笑都顯得可憐巴巴,每個人明明在捧場卻都含着微量的敵意。當時我想,當一個大名人多麼好啊,起碼比當我父親這樣的中流名人要省力,因爲一箇中流名人暗裏追求成功,明裏卻得追求淡泊,必須掌握大量哲理,擺出大量姿態,向自己和向別人否定這個追求,最終剩下的精力和時間只夠讓他位居中流。
一個美國青年對我說:“今天我之所以活着,就是因爲明天我有可能成功,這些成功的可能性裏包括我被競選爲總統。”一個臺灣少婦告訴我:“爲了做一個最成功的太太,有時我都累得沒有命了!”一個新加坡華人說:“一個國家的成功是無數個人成功相加起來的。”我很想告訴他們我們始終被教育着去儘量忽略個人成功,但面對着無論是相同人種還是不同人種,我都生怕講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