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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起詩社,取別號,李紈說寶玉:“你還是你的舊號絳
洞花王就好。”(庚本)戚本作“花主”,程本同。全抄本似“王”
改“主”,一點系後加。第三回王夫人向黛玉說寶玉,“是這家裏的
混世魔王”。甲戌本脂批:“與絳洞花王爲對看”(“輯評”八六頁)。
可見是花王,花主是後人代改。全抄本是照程本改的。
李紈這句話下批註:“妙極,又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
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得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
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但是前文並沒有提過“絳洞花王”別號,
顯然這一節文字已刪,批語不復適用,依舊保留。
下文“寶玉笑道:”小時候乾的營生,還提他作什麼?‘“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