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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這樣東西是貴重的,也止於貴重。歌劇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這樣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劇裏也就是最簡單的妒忌,一方面卻用最複雜最文明的音樂把它放大一千倍來奢侈地表現着,因爲不調和,更顯得喫力。"大"不一定是偉大。而且那樣的隆重的熱情,那樣的捶胸脯打手勢的英雄,也討厭。可是也有它偉大的時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壓的音樂下從容上升,各種各樣的樂器一個個惴惴懾伏了;人在人生的風浪裏突然站直了身子,原來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與歌聲便在星羣裏也放光。不看他站起來,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國的通俗音樂,我最不喜歡半新舊的,例如"一百零一隻最好的歌",帶有十九世紀會客室的氣息,黯淡,溫雅,透不過氣來——大約因爲那時候時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喫得太多,所以有一種飽悶的感覺。那裏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慘沮不舒。《在黃昏》支情歌:"在黃昏,想起我的時候,不要記恨,親愛的……"
聽口氣是端方的女人,多年前拒絕了男人,爲了他的好,也爲了她的好。以爲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她一個人住着,一個人老了。雖然到現在還是理直氣壯,同時卻又抱歉着。這原是溫柔可愛的,只是當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與腐爛,使我們對於她那些過了時的邏輯起了反感。
蘇格蘭的民歌就沒有那些邏輯,例如《羅門湖》,這支古老的歌前兩年曾經被美國流行樂隊拿去爵士化了,大紅過一陣:"你走高的路罷,我走低的路……
我與我真心愛的永遠不會再相逢,在羅門湖美麗,美麗的湖邊。
可以想象多山多霧的蘇格蘭,遍山坡的heather,長長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層紫色的霧。空氣清揚寒冷。那種乾淨,只有我們的《詩經》裏有。
一般的爵士樂,聽多了使人覺得昏昏沉沉,像是起來得太晚了,太陽黃黃的,也不知是什麼時候,沒有氣力,也沒有胃口,沒頭沒腦。那顯着的搖擺的節拍,像給人捶腿似的,卻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歡的一支歌是《本埠新聞裏的姑娘》,在中國不甚流行,大約因爲立意新穎了一點,沒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藍天","你"——"
因爲我想她,
想那本埠新聞裏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