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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戶曉,與聖經在西方一樣普及,因此影響了小說的主流與閱讀趣味。一百年後的《海上花列傳》有三分神似,就兩次都見棄於讀者,包括本世紀三十年間的亞東版。一方面讀者已經在變,但都是受外來的影響,對於舊小說已經有了成見,而舊小說也多數就是這樣。
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太少——與瓷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之嫌。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裏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爲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裏表兄妹的戀愛悲劇。男生就只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鑑別力。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子不高,深褐色的頭髮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者商家的濃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照例讚了兩句,然後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地說:
"怎麼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秧歌》裏的人物的確跟美國人或任何人都沒什麼不同,不過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闆或是哲學家。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作的癥結,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適等纔開始找證據,洗出《紅樓夢》的本來面目。五六十年了,近來雜誌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
"本書是一羣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內,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裏面大部分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爲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態度。——也許也是因爲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爲"與",程乙本又改"與"爲"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是纔出了第一冊,二十六回,後四十回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
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兩個不相干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
回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麼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遊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雲,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裏想"怎麼回事?這書怎麼了?"
正納悶,另一回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