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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放心的是,人類數十萬年進化來的成果不會毀於一旦,專制可以造成一時的愚鈍與困惑,但只要會自殺的光榮猶在就不致退回成猴子去,有聲的無聲的以死抗議一多,便等於在呼喚自由便註定導致重新尋找生的理由。自由寫作躲在很多個被窩裏開始然後湧上廣場,迎來一個全新的創造。這創造必定五花八門,將遺老遺少大驚得失色。

順便想到一種會用紙筆卻從不會自由寫作的人,他們除了會發現大好形勢外就再發現不了別的。他們不會自殺,他們的不會自殺不是因爲找到了理由,而是不需要理由,隨便給他個什麼理由他也可以唱,就像鸚鵡。

再說前面的問題——爲什麼很多大作家自殺了?換一種情況看看:你自由地爲生存尋找理由,社會也給你這自由,怎麼樣呢?結果你仍然可能找不到。這時候,困難已不源於社會問題了,而是出自人本的問題的艱深。譬如死亡與殘病,譬如愛情和人與人的不能徹底溝通,譬如對自由的渴望和人的能力的侷限,譬如地球終要毀滅那麼人的百般奮鬥究竟意義何在?無窮無盡地解決着矛盾又無窮無盡地產生着矛盾,這樣的生活是否過於荒誕?假如一個極樂世界一個共產主義社會真能呈現,那時就沒有痛苦了嗎?沒有痛苦豈不等於沒有矛盾豈不是扯謊?現代人高考落第的痛苦和原始人得不到一顆漿果的痛苦,你能說誰輕誰重?痛苦若爲永恆,那麼請問我們招誰惹誰了一定要來受此待遇?人活着是爲了歡樂不是爲了受罪,不是嗎?如是等等,大約就是那些自殺了的大作家們曾經面對的問題,他們沒找到這種困境中活下去的理由,或者他們相信根本就沒有理由如此荒唐地活下去。他們自殺了。無疑是件悲哀的事也許他們應該再堅持一下。可也是件令人鼓舞的事——首先,人的特徵在他們身上這樣強烈這樣顯著,他們是這樣勇猛地在人與動物之間立了一座醒目的界碑。其次,問題只要提出有時候單是問題的提出就要付死的代價,就像很多疾病是要靠死來發現的,遲早就會有答案,他們用不甘忍受的血爲異化之途上的人類指點迷津,至少是發出警告。假如麥哲倫葬身海底,那也不是羞恥的事。誰會輕蔑牛頓的不懂相對論呢?爲人類精神尋找新大陸的人,如果因爲孤軍奮戰絕望而死那也是光榮。他們面對的敵人太強大了,不是用一顆原子彈可以結束的戰爭;他們面對的問題太嚴峻太艱深了,時至今日人類甚至仍然惶惑其中。所幸有這些不怕死的思考者,不怕被殺,也不怕被苦苦的追尋折磨死,甚至不怕被麻木的同類誣爲怪人或瘋子。我時常覺得他們是真正的天命,蒼天憐恤我們纔派他們來,他們像魯迅那樣愛極了也恨透了,別的辦法沒有便灑一天一地自己的鮮血,用純真的眼睛問每一個人:你們看到了嗎?

我看他們的死就是這樣的。雖然我們希望他們再堅持一下不要急着去死。但我們沒法希望人類在進步的途中不付死的代價。

在這種時候,也可以說是寫作行爲導致了自殺意識的。其實這就像陰陽兩極使萬物運動起來一樣,人在不滿與追尋的磁場中不得停息,從猿走來,向更人的境界走去。“反動”一詞甚妙,誰不允許人們追尋進而不允許人們不滿,誰自是反動派。

這兒沒有提倡自殺的意思,我想這一點是清楚的。長壽的托爾斯泰比自殺了的馬雅可夫斯基更偉大。至於那些因一點平庸的私慾不得滿足便去自殺的人,雖有別於動物但卻是不如了動物,大家都這樣幹起來,人類不僅無望進步,反有滅種的前途。

三、有人說寫作是爲了好玩。

大概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他活得比較順遂,以寫作爲一項遊戲,以便生活豐富多彩更值得一過。這沒什麼不好,凡可使人快樂的事都是好事,都應該。問題在於,要是實際生活已經夠好玩了,他幹嗎還要用寫作來補充呢?他的寫作若僅僅描摹已經夠好玩了的實際生活,他又能從寫作中得到什麼額外的好玩呢?顯而易見,他也是有着某類夢想要靠寫作來實現,也是在爲生存尋找更爲精彩的理由。視此尋找爲好玩,實在比把它當成負擔來得深刻後面會說到這件事。那麼,這還是爲了不致自殺而寫作嗎?只要想想假如取消他這遊戲權利會怎麼樣,就知道了。對於渴望好玩的人來說,單調無聊的日子也是兇器。更何況,人自打意識到了“好玩”,就算中了魔了,“好玩”的等級步步高昇哪有個止境?所以不能不想想究竟怎樣最好玩,也不能不想想到底玩得什麼勁兒,倘若終於不知道呢?那可就不是玩的了。只有意識不到“好玩”的種類,才能永遠玩得順遂,譬如一隻被嬌慣的狗,一隻馬戲團裏的猴子。所以人在軟弱時會羨慕它們,不必爭辯說誰就是這星球上最燦爛的花朵,但人不是狗乃爲基本事實,上帝頂多對此表示歉意,事實卻要由無辜的我們承當。看人類如何能從這天定的困境之中找到歡樂的保障吧。

另一種情況是:他爲生存尋找理由卻終於看到了智力的絕境——你不可能把矛盾認識完,因而你無從根除災難和痛苦;而且他豁達了又豁達還是忘不了一件事——人是要死的,對於必死的人以及必歸毀滅的這個宇宙來說,一切目的都是空的。他又生氣又害怕。他要是連氣帶嚇就這麼死了,就無話好說,那未必不是一個有效的歸宿。他沒死他就只好鎮靜下來。向不可能挑戰算得傻瓜行爲,他不想當傻瓜,在沮喪中等死也算得傻瓜行爲,他覺得當傻瓜並不好玩,他試着振作起來,從重視目的轉而重視了過程,唯有過程纔是實在,他想何苦不在這必死的路上縱舞歡歌呢?這麼一想憂恐頓消,便把超越連續的痛苦看成跨欄比賽,便把不斷地解決矛盾當做不盡的遊戲。無論你幹什麼,認其爲樂不比嘆其爲苦更好嗎?現在他不再驚慌,他懂得了上帝的好意:假如沒有距離人可怎麼走哇?還不都跟史鐵生一樣成了癱子?但心路也有距離,方纔提到的這位先生纔有了越獄出監的機會。而且,人生主要是心路的歷程。他便把上帝賜予的高山和深淵都接過來,“乘物以遊心”,玩它一路,玩得心醉神迷不絆不羈創造不止靈感紛呈。這便是尼采說的酒神精神嗎?他認爲人生只有求助於審美而獲得意義。看來尼采也通禪機,禪說人是“生而爲藝術家”的,“是生活的創造性的藝術家”。當人類舉着火把,在這星球上縱情歌舞玩耍,前仆後繼,並且鎮靜地想到這是走在通向死亡的路上時,就正如尼采所說的,他們既是藝術的創造者和鑑賞者,本身又是藝術品。他們對無邊無際的路途既敬且畏,對自己的弱小和不屈又悲又喜就如《老人與海》中的桑提亞哥,他們在威嚴的天幕上看見了自己泰然的舞姿,因而受了感動受了點化,在一株小草一顆沙礫上也聽見美的呼喚,在悲傷與痛苦中也看出美的靈光,他們找到了生存的理由,像加繆的西緒福斯那樣有了靠得住的歡樂,這歡樂就是自我完善,就是對自我完善的自賞。他們不像我這麼誇誇其談,只是極其簡單地說道:啊,這是多麼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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