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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個游泳場?”
“你問體委?”
“他沒問體委。是我讓他不如到體委問問。”
“怎麼這麼亂。那個游泳場是嗎?就那麼一個游泳場。露天的,有看臺,對不對?就那麼一個。”
我謝過他們。
離那家小醫院已經很近了,我想先去看看它,看看我的出生地。
很久沒來這兒了。太平橋是兩條橫豎交叉的大街(並沒有橋,據說很久以前是有的),從前很冷清,現在很熱鬧。若非很多商店的標牌上都寫着太平橋(“太平橋副食品商場”“太平橋商業大廈”“太平橋飯店”“**綜合開發總公司太平橋分公司”等等),我會以爲自己是在另一座城市的隨便哪一條繁華的街道上。街上的人幾乎是排着隊走,像是遊行,當然並不喊口號。只有警察一個人喊:“嘿,你幹嘛呢你?對,就是你!甭看別人,說的就是你!”但至少有好幾十人都左顧右盼地看別人。陽光漂浮在人羣上,跳動在形形色色的頭上、背上和汗上。我先後踩掉了兩個人的鞋,一個是布鞋,一個是涼鞋,布鞋衝我嚷“你瞎啦是怎的”,涼鞋卻對我說“喲喲,對不起”,彷彿是布鞋和涼鞋之間的事與我無關。隨後我遭了報應,一隻漂亮的白色高跟鞋踩了我的涼鞋,釘子一樣的高跟險些釘進了我的腳背,在我尚未想好是說“你瞎啦”還是說“對不起”的當兒,我聽見那高跟鞋“咯咯咯”地一路笑着藏進了人羣。我在一隻果皮箱上靠着揉腳,唯一的想法是:那漂亮的白色高跟鞋是真的(這麼硬這麼尖銳),昨夜的月光曾照耀它,它併攏着擺在一張牀下靜靜地等待,幾十或十幾個小時之後它出了門,咯咯咯地下了臺階,咯咯咯咯,很漂亮地走了很遠的路來踩到了我。
在兩座裝飾華麗的餐館之間找到了那條小巷。小巷裏也比過去喧鬧。從前在這個時間(上午十點多)它總是非常非常安靜,很少行人,陽光在它的地上,在它的牆上、屋檐上,在它非常非常安靜的風裏。陽光中有我的哭聲和奶奶的哄勸聲——“不哭啦不哭啦,不哭,不,不打針,光是讓大夫瞧瞧,瞧瞧我們是不是已經好了,要是好了我們就再也不來啦。”小巷幾乎沒變什麼樣子,但那哭聲和哄勸聲已經消失。那時我總生病,奶奶抱着我或拎着我,常在這小巷裏走,走去又走來;作爲挨一針的酬勞,奶奶在一個小攤上給我買兩支棒棒糖。那祖孫倆哪兒去了呢?不存在了嗎?太陽曾經照耀着那祖孫倆,因而你能看見他們。陽光投在他們身上反射過來,他們的影像反射到你眼睛裏(視網膜上),因而你看見了他們(發現了他們),因而他們存在(就像月亮)。然後,那影像以每秒鐘30萬公里的速度飛離,飛向無邊的太空,他們便不見了,他們便不存在了。可是不,不,那影像還在(否則我們怎麼能看到星星呢),實際上他們只是離開了,以每秒鐘30萬公里的速度離開了。存在於離我們二十多光年的地方。設若我能到那兒去(從理論上講),並且有一架倍數足夠大的望遠鏡,二十多年前的那情景(那影像)就又能反射到我眼睛裏(映在我的視網膜上),那祖孫倆就依然存在,依然在小巷中走着,我就又能看見奶奶了,像我當年隔着一米的距離看她一樣,又能看見她把兩支棒棒糖遞到我手裏了。是的是的,太陽其實是十分鐘前的太陽,星星其實是許多年前的星星,一米的距離和二十多光年的距離是一樣的,對凝望而言是一樣的。就凝望而言,一米和兩米有什麼不同?一米和一公里(加上望遠鏡)有什麼不同?一米和二十多光年(加上天文望遠鏡)有什麼不同呢?唯一的不同是:隔着二十多光年我不能一伸手就摸到奶奶,不能一張開雙臂就撲進她的懷裏了。因而一種叫作真實,一種形同幻景。最後判定真實的,是觸覺。(宇宙飛船就是因此而出發的吧?去觸摸月亮和星星。)那麼我們不能觸到的東西我們怎麼能夠最後判定它們是真的呢?
我不認爲我是瘋子,但有可能是個傻瓜,全世界第一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