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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都自信道出了世事衆生的真相,即便誇張、變形、想象、虛構、拼接、間離……但他們必說那是真或是本質的真。雖對真的檢查見仁見智,但有一條肯定:自命虛假的作品絕無。然而人間浩瀚複雜瞬息萬變,幾位職業作家能看見多少真呢?有一幅舊對子:百行孝當先/萬惡淫爲首。據說有位閒人給上下聯各添了十二個字:百行孝當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子/萬惡淫爲首,論跡不論心,論心自古無完人。跡可察,但心可度麼?我還聽一位文革中遭拷打而英勇未屈者說過:要是他們再打我一會兒我可能就叛變了,我已經受不了正要招認,偏這時他們打累了。我有時候猜測:那個打手一定是累了麼?還是因爲譬如說他與某個女人約會的時間到了?當然還可能是其它原因,無窮無盡的可能性,只要當事人不說,真像便永無大白之日。還是那句話,要是成千上萬的人只聽幾個人說(且是小!說,是散!文),能聽見多少真呢?充其量能聽見他們幾個人自己的真也就難能可貴。
揚言寫盡人間真相,其實能看全自己的面目已屬不易。其實敢於背地裏毫不規避地看看自己,差不多就能算得聖人。記得某位先哲有話:“語言,與其認爲是在說明什麼,不如說是在掩蓋什麼。”形單影隻流落於千差萬別的人山人海中,暴露着肉身尚且招來羞辱,還敢赤裸起心魂麼?自亞當、夏娃走出伊甸園人類社會於是開始之日,衣服的作用便有兩種:禦寒和遮羞;語言的作用也便有兩種:交流和欺瞞。孤獨拓展開漫漫歲月,同時親近與溝通成爲永遠的理想。在我想來,愛情與寫作必也是自那時始,從繁衍種類和謀求溫飽的活動中脫穎而出——單單脫去遮身的衣服還不夠,還得脫去語言的甲冑讓心魂融合讓差別在那一瞬間熄滅,讓危險的世界上存一處和平的場所。可能是羅蘭·巴特說過,寫作者即戀人。所以有人問我,你理想中的小說(或散文)是什麼?我想了又想,發現我的理想中並沒有具體的作品,只有一種姑妄名之的小說環境或曰創作氣氛,就像年輕戀人的眼前還沒有出現具體的情人卻早有了焦撩着的愛的期待。於是我說,在我的理想中甚至是思念裏,寫小說(或寫散文)應該是所有人的事,不是職業尤其不是幾個人的職業,其實非常非常簡單那是每一個人的心願,是所有人自由真誠的訴說和傾聽。所有人,如果不能一同到一個地方去,就一同到一種時間裏去,在那兒,讓心魂直接說話,在那兒沒有指責和攻擊當然也就無需防範和欺瞞,在那兒隻立一個規矩:心魂有坦露的權利,有被瞭解的權利,唯欺瞞該受輕蔑。
所以我希望“職業作家”是暫時現象。我希望未來的寫作是所有人的一期假日,原不必弄那麼多技巧,幾十億種自由坦蕩的聲音是無論什麼技巧也無法比擬的真實、深刻、新鮮。我希望寫作是一塊夢境般自由的時間,有限的技巧在那兒死去,無限的心思從那兒流露無限的欣賞角度在那兒生長。當然當然,良辰一過我們還得及時醒來,去種地,去打鐵,上下班的路上要遵守交通規則。
五
我最早喜歡起小說來,是因爲《牛虻》。那時我大約十三四歲,某一天午睡醒來頗有些空虛無聊的感受,在家中藏書寥寥的書架上隨意抽取一本來讀,不想就從午後讀到天黑,再讀到半夜。那就是《牛虻》。這書我讀了總有十幾遍,彷彿與書中的幾位主人公都成了故知,對他們的形象有了竊自的描畫。後來聽說蘇聯早拍攝了同名影片,費了周折懷着激動去看,結果大失所望。且不說最讓我難忘的一些情節影片中保留太少,單是三位主要人物的形象就讓我不能接受,讓我感到無比陌生:“瓊瑪”過於漂亮了,漂亮壓倒了她高雅的氣質:“蒙泰尼裏”則大胖,太臃腫,目光也嫌太亮,不是一顆心撕開兩半的情狀:“牛虻”呢,更是糟,“亞瑟”既不像書中所說有着女孩兒般的靦腆纖秀,而“列瓦雷士”也不能讓人想起書中所形容的“像一頭美洲黑豹”。我把這不滿說給其他的《牛虻》愛好者,他們也都說電影中的這三個人的形象與他們的想象相去太遠,但他們的想象又與我的想象完全不同。回家再讀一遍原著,發現作者對其人物形象的描寫很不全面,很朦朧,甚至很抽象。於是我明白了:正因爲這樣,才越能使讀者發揮想象。越能使讀者根據自己的經驗去把各個人物寫真,反之倒限制住讀者的參與,越使讀者與書中人物隔膜、陌生。“像一頭美洲黑豹”,誰能說出到底是什麼樣呢?但這卻調動了讀者各自的經驗,“牛虻”於是有了千姿百態的形象。這千姿百態的形象依然很朦朧,不具體,而且可以變化,但那頭美洲黑豹是一曲鮮明的旋律,使你經常牽動於一種情緒,想起他,並不斷地描畫他。
在已有的衆多藝術品類中,音樂是最朦朧的一種,對人們的想象最少限制的一種,因而是最能喚起人們的參與和創造的一種。求新的繪畫、雕塑以及文學,可能都從音樂得了啓發,也不再刻意寫真寫實,而是着重情緒、節奏、旋律,追求音樂似的效果了。過去我不大理解抽象派繪畫,去年我搬進一套新居,挺寬綽,空空的白牆上覺得應該有一幅畫,找了幾幅看看覺得都太寫實,太具體,心緒總被圈定在一處,料必掛在家裏每天看它會有囚徒似的心情。於是想起以往看過的幾幅抽象派畫作,當時不大懂,現在竟很想念,我想在不同的日子裏跟它們會面,它們會給我常新的感覺,心緒可以像一個囚徒的改過自新。
聽覺原就比視覺朦朧,因而音響比形象更能喚起廣闊和想象。比聽覺更朦朧的,是什麼?是嗅覺。將來可否有一種嗅覺交響樂呢?當然那不能叫交響樂,或許可以叫交味樂?把種種氣味像音符一樣地編排,幽眇或強烈地散發,會怎麼樣?準定更美妙,浮想聯翩,味道好極了!
幾年前美術館有過一次別開生面的“現代藝術展”,我因行動不便,沒能去看。聽說最令人驚詫不解的一份作品是:一個人(作者本人),坐在小板凳上,雙腳浸在水盆裏,默默然旁若無人地洗腳。有看過的人回來說:“什麼玩藝兒,越玩越邪虎了!早知這樣不如上澡堂子看去。”
我卻接受這份作品,心緒因之漫展得遼遠,無以名狀地感動。爲什麼會這樣,連自己也一時猜不透,是不是也中了邪?慢慢想,似乎有一點兒明白。
我先是想到自己也有類似的時候,無論是生命中的什麼滋味,一嚐到極端便無以訴說,於是從繁雜的世界回到屬於自己的一隅,做着必要的凡俗之事,思緒卻東奔西走,但無以訴說的事恰恰指向了現實的絕境,思緒走投無路便可能開出一塊藝術的心境,看見生命的危懼,看見不屈不死的渴望,於是看見上帝的恩賜和生活的原狀,感動着但是鎮定了,鎮定了又不想麻木,種種滋味依然處在極端。但一改憤世嫉俗的故習,轉而追隨了審美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