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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人看了我這個記載,若神往於香草香花的沅州,居然從桃源包了小船,過沅州去,希望實地研究解決《楚辭》上幾個草木問題。到了沅州南門城邊,也許無意中會一眼瞥見城門上有一片觸目黑色。因好奇想明白它,一時可無從向誰去詢問。他所見到的只是一片新的血跡,並非甚麼古蹟。大約在清黨前後,有個晃州姓唐的青年,北京農科大學畢業生,在沅州晃州兩縣,用黨務特派員資格,率領了兩萬以上四鄉農民和青年學生,肩持各種農具,上城請願。守城兵先已得到長官命令,不許請願羣衆進城。於是雙方自然而然發生了衝突。一面是旗幟、木棒、呼喊與憤怒,一面是居高臨下、一尊機關槍同十枝步槍。街道既那麼窄,結果站在最前線上的特派員同四十多個青年學生與農民,便全在城門邊犧牲了。其餘農民一看情形不對,拋下農具四散跑了。那個特派員的身體,於是被兵士用刺刀釘在城門木板上示衆三天。三天過後,便連同其他犧牲者,一齊拋人屈原所稱讚的清流裏餵魚喫了。幾年來本地人在內戰反覆中被派捐拉夫,應付差役中把日子混過去,大致把這件事也慢慢的忘掉了。
桃源小船載到沅州府,舵手把客人行李扛上岸,討得酒錢回船時,這些水手必乘興過南門外皮匠街走走。那地方同桃源的後江差不多,住下不少經營最古職業的人物。地方既非商埠,價錢可公道一些。花五角錢關一次門,上船時還可以得一包黃油油的上淨絲煙,那是十年前的規矩。照目前百物昂貴情形想來,一切當然已不同了,出錢的花費也許得多一點,收錢的待客也許早已改用“美麗牌”代替“上淨絲”了。
或有人在皮匠街驀然間遇見水手,對水手發問:“弄船的,‘肥水不落外人田’,家裏有的你讓別人用,用別人的你還得花錢,這上算嗎?”
那水手一定會拍着腰間麂皮抱兜,笑眯眯的回答說:“大爺,‘羊毛出在羊身上’,這錢不是我桃源人的錢,上算的。”
他回答的只是後半截,前半截卻不必提。本人正在沅州,離桃源遠過六七百里,桃源那一個他管不着。
便因爲這點哲學,水手們的生活,比起“風雅人”來似乎也灑脫多了。若說話不犯忌諱,無人疑心我“袒護無產階級”,我還想說,他們的行爲,比起那些讀了些“子曰”,帶了五百家香豔詩去桃源尋幽訪勝,過後江討經驗的“風雅人”來,也實在還道德得多。
1935年3月,北平大城中
原載《國聞週報》十二卷十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