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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初年,張齊賢任江南轉運使。有一天開家宴,某僕人趁人不注意,把一堆銀餐具藏在了懷裏。以爲沒人知道呢,可全被張齊賢在簾子後面瞧見了。張齊賢還真沉得住氣,不吭不哈的,就跟沒這事兒一樣。這一忍就是三十年。
這些年裏,張齊賢升了大官,三次入閣爲相。跟隨自己多年的手下大多被他推薦出去當官了。只有那個僕人,依舊是僕人。
僕人終於扛不住了,有天突然跪下,對張齊賢說:“我跟着相公最久了,那些比我來得晚的,都出去當官去了。相公,您幹嗎單單把我落下啊?”說着說着,還哭了。
張齊賢一聽,情緒也低落起來:“我要不跟你說原因,你就怨恨我。算了,還是告訴你吧。你還記得當年在江南開宴會,你偷我銀器的事兒嗎?三十年了,我都沒告訴第二個人,恐怕你也早忘了吧?我是宰相啊,選拔官員,是爲了激濁揚清,怎麼敢推薦一個賊當官呢?算了,你的確跟我很久了,現在給你三萬錢安置費,你走吧,自己找出路吧。我已經把你的事兒說出來了,以後你見到我心裏該彆扭了,不能再留了。”
僕人都傻了,心裏丁零當啷的,沒轍,只好拜泣而去。
這個故事寫在《東軒筆錄》裏。這賊屬於定位不準。已經是賊了,還假裝自己不是。時間長了,就真覺得自己不是賊了。但別人不這麼想啊,就算寬容得沒邊,也忘不掉。
有的賊,卻完全不是這樣。知道自己是賊,自己也承認。而且,還特有職業自豪感,頗有越是艱險越向前的意思。
明朝的黃鐵腳就是這麼一位。文人楊循吉在《蓬軒吳記》裏,稱他爲穿窬之雄。有一天,這位仁兄在鄰家酒館賒酒喝,老闆有點摳門,不願意多給。黃鐵腳開玩笑說:“你信嗎?我一定把你的酒壺給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