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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館主人心說你偷得走嗎?真是偷東西還帶預告的啊?得,今天晚上,把酒壺帶臥室去,擱枕頭邊上,看你怎麼偷。
一覺醒來,酒壺沒了。
黃鐵腳是怎麼幹的呢?先找一根長長的細竹竿,把中間打通,一頭綁着個沒氣兒的豬尿泡。然後從房頂上伸竹竿下來,慢慢地插到壺嘴兒裏去。剩下的事情就簡單了,吹氣兒,豬尿泡膨脹起來,充滿那個酒壺,一提竹竿,酒壺到手,跟釣魚似的。
黃鐵腳這叫顯擺,未必是真偷,就是想告訴老闆,賒酒別太摳了。
賊也分好多種。現在要說誰是碰瓷兒的,大家都明白是幹什麼的。類似的稱呼在宋朝就有。周密《武林舊事》中就講過,有一種專門玩調包的,拿假的換真的,明明是衣服,能給換成一沓紙;明明是藥,能給換成一包土;明明是金銀,給換成一堆廢銅爛鐵……變換如神,宋朝人管這個叫“白日賊”。還有一種,在街道集市上,一打照面一錯身,對面這位身上掛的錢袋啊、香囊啊、玉墜兒啊、配飾啊……不見了,被一剪子剪掉了。這種被稱作“覓貼兒”。反正都是街頭混混,手法奇快。當時這類人中,比較出名的,有攔街虎、九條龍等,“尤爲市井之害”。
捉到了賊,自然是要懲罰的。古代採用的辦法是在身上刺字。契丹的做法,第一次作案被抓,在手腕上文個“賊”字,再犯則文在胳膊上,第三次被捉到,文在上臂,第四次文在肩膀……別說沒給重新做人的機會哈,給了四次機會要是還改不了,那這人沒救了。第五次被抓,不廢話,殺頭。
還有一種方法,是在臉上刺個“劫”字。這是南北朝時南方梁朝的規矩,不過沒有實行多長時間,到了梁武帝天監年間基本就廢止了。儘管短命,但有人考證,這可是古代在罪犯臉上刺字的開端。儘管更早的秦漢時期就有“黥面”的記載,但沒說是不是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