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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樣,我就去買獎卷,放鞭炮!”我瞪着他。
我可以確定,要是我們現在再結一次婚,法官問:“荷西,你願意娶三毛爲妻嗎?”他這個習慣性的“不”字,一定會溜出口來。結過婚的男人,很少會說“是”,大部份都說相反的話,或連話都不說。
荷西剛結婚的時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體諒妻子,情緒也很高昂,假日在家總是幫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麼時候開始,他背誦如教條的男性自尊又慢慢的甦醒了。
喫飯的時候,如果要加湯添飯,伸手往我面前一遞,就好似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的自然。走路經過一張報紙,他當然知道跨過去,不知道撿起來。有時我病了幾天,硬撐着起牀整理已經亂得不像樣的家,他亦會體貼的說:“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麼不聽話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飯不煮,地不掃,實在過不下去了,纔起來理的。”
“不理不可以嗎?你在生病。”
“我不理誰理?”我渴望這人發條開動,做個“清掃機器人”有多可愛。
“咦!誰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會垮!”
這時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頭,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掃,頭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怎麼樣的女人,除非真正把心橫着長,要不然,家務還是纏身,一樣也捨不得不管,真是奇怪的事情。這種心理實在是不可取,又爭不出一個三長兩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