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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結合的當初,不過是希望結伴同行,雙方對彼此都沒有過份的要求和佔領。我選了荷西,並不是爲了安全感,更不是爲了怕單身一輩子,因爲這兩件事於我個人,都算不得太嚴重。
荷西要了我,亦不是要一個洗衣煮飯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語花,外面的洗衣店、小飯館,物美價廉,女孩子鶯鶯燕燕,總比家裏那一個可人。這些費用,不會超過組織一個小家庭。
就如我上面所說,我們不過是想找個伴,一同走走這條人生的道路。既然是個伴,就應該時刻不離的膠在一起才名副其實。可惜這一點,我們又偏偏不很看重。
許多時候,我們彼此在小小的家裏漫遊着,做着個人的事情,轉角碰着了,閃一下身,讓過雙方,那神情,就好似讓了個影子似的漠然。更有多少夜晚,各自抱一本書,啃到天亮,各自哈哈對書大笑,或默默流下淚來,對方絕不會問一聲:“你是怎麼了,瘋了?”
有時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說聲“走了”,就出去了,過一會自會回來。有時候早晨醒了,荷西已經不見了,我亦不去瞎猜,喫飯了,他也自會回來的,飢餓的狼知道那裏有好喫的東西。
偶爾的孤獨,在我個人來說,那是最最重視的。我心靈的全部從不對任何人開放,荷西可以進我心房裏看看、坐坐,甚至佔據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個人的”。結婚也不應該改變這一角,也沒有必要非向另外一個人完完全全開放,任他隨時隨地跑進去搗亂,那是我所不願的。
許多太太們對我說:“你這樣不管你先生是很危險的,一定要把他牢牢的握在手裏。”她們說這話時,還做着可怕的手勢,捏着拳頭,好像那先生變成好小一個,就在裏面扭來扭去掙扎着似的。
我回答她們:“不自由,毋寧死,我倒不是怕他尋死。問題是,管犯人的,可能比做犯人的還要不自由,所以我不難爲自己,嘿!嘿!”
自由是多麼可貴的事,心靈的自由更是我們牢牢要把握住的;不然,有了愛情仍是不夠的。
有的時候,荷西有時間,他約了鄰居朋友,幾個人在屋頂上敲敲補補,在汽車底下爬出爬進,大聲的叫喊着。漆着房子,挖着牆,有事沒事的把自己當作偉大的泥水匠或木匠,我聽見他在新鮮的空氣裏稀哩嘩啦的亂唱着歌,就不免會想到,也許他是愛太太,可是他也愛朋友。一個男人與朋友相處的歡樂,即使在婚後,也不應該剝削掉他的。誰說一個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時纔可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