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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雨中,如同意外出籠了的一隻笨鳥,快樂得有些不知何去何從。
我奔去了火車站前的廣場大廈找父親的辦公室。那個從來沒有時間去的地方。
悄悄推開了木門,跟外間的祕書小姐和父親兩個年輕的好幫手坐了幾分鐘。然後父親的客人走了,我輕輕走進去,笑着喊:“終於逃出來玩啦!”
父親顯見的帶着一份也不隱藏的驚喜,他問我要做什麼。我說:“趕快去踩踩臺北的街道呀!兩小時的時間,想想有多奢侈,整整兩小時完全是自己的吔!”
父親馬上收拾了公事包,拿了一把雨傘,提早下班,與我一同做了逃學的孩子。
每經過一個店鋪,一片地攤,一家小食店,父親便會問我:“要什麼嗎?想要我們就停下來!”
那裏要什麼東西呢?我要的是在我深愛的亂七八糟的城市裏發發瘋,享受一下人世間的豔俗和繁華罷了。
雨仍是不停的下着。一生沒有擋雨的習慣,那時候卻有一個人在我身邊替我張開了一把傘。那個給我生命的人。經過書店,忍不住放慢了腳步。結果就是被吸了進去。那麼多沒有念過的書使我興奮着急得心慌,摸了一本又一本。看見朋友們的書也放在架上,這些人我都認識,又禁不住的歡喜了起來。
過街時,我突然對父親說:“回國以來,今天最快樂,連雨滴在身上都想笑起來吔!”
我們穿過一條又一條街,突然看見櫥窗內放着李小龍在影片中使的“雙節棍”,我脫口喊出來:“買給我!買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