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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小鬼》是三毛專門爲《幼獅少年》的讀者寫的一篇散文。文長三千五百字,描述她小時候偷錢的故事。全文大概可以分爲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介紹偷錢的背景。
文章一開始,三毛賣了個關子,並沒有直說偷錢,只是在敘述“這件事情,說起來是十分平淡的……”第一段的末尾才指出“我要說的是——偷錢”。
這種表達方式,是將答案放在後面,先製造懸疑,才揭曉意外的結果。令我聯想起王爾德到美國,海關人員問他:“您隨身攜帶的,有沒有需要打稅的貴重物品?”王爾德的回答是:“沒有,除了我的天才之外。”
第一部分敘述偷錢的各種下場。“最後那個遠走高飛的小朋友是受罰最輕的一個,他的父母在發現人財兩空的時候,着急的是人,人回來了,好好看待失而復得的兒子,結果就捨不得打了。”
這段話充滿了反諷的意味,令人聯想起梁實秋《雅舍小品》中的《孩子》:
“危及父母的生存和體面的時候,也許要狠心咒罵幾聲,但那咒罵大部分是哀怨乞憐的性質。其中也許帶一點威嚇,但那威嚇只能得到孩子的訕笑,因爲那威嚇是向來沒有兌現過的。”
這樣的文字爲何特別動人呢?三毛寫童年爲何選擇偷錢的臭事呢?因爲“真”,一針見血,反映了真實而深刻的生活,而不是冠冕堂皇的表面話。
第二部分描敘偷錢的經過。
“走進母親的睡房,看見五斗櫃上躺著一張紅票子——五塊錢。”這真是莫大的誘惑。真正下手的情況是“我的呼吸開始急促起來,兩手握得緊緊的……再有知覺的時候,已經站在花園的桂花樹下,摸摸口袋,那張票子隨着出來了,在口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