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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酒德頌》無疑是他最生動的自畫像: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爲一朝,萬朝爲須臾,日月爲扃牖,八荒爲庭衢。行爲轍跡,居無室廬。幕天席地,縱意所如。止則操卮,動則挈篕提壺。唯酒是務,焉知其餘?
我們萬萬不可以爲劉伶在醉鄉中真的除了酒中滋味,其餘什麼也不知道。劉伶在醉鄉中悟到的理,正是莊子“坐忘”,“物化”,“吾忘我”的高妙境界。劉伶在醉鄉里“無思無慮,其樂陶陶。兀然而醉,豁然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熟視不睹泰山之形。不覺寒暑之切肌,利慾之感情”。這不是莊子所謂能夠擺脫形與物的羈絆,自由逍遙的“聖人”,“神人”,“至人”嗎?不同的是,莊子企圖以忘卻廢棄肉體感官來達到這個境界,而劉伶恰恰卻是通過肉體感官達到了這個境界。莊子的道路是一條行不通的絕路,而劉伶的道路卻簡便易行。
阮籍、嵇康這些魏晉風流名士,都自覺或不自覺地走了一條由肉體通向性情的道路。他們不是肉體的蔑視者和敵視者。他們與莊子的目標一致,途徑卻相反。肉體是他們飛昇的翅膀,而不是障礙。他們知道,如果沒有肉體,他們將什麼也沒有。沒有肉體,既沒有性情,也不會有哲理清談,更不會有流芳後世的“魏晉風流”。人們都知道,正是因爲嵇康肉體生命的消失,《廣陵散》才“從此絕矣”!
中國思想史上最大的異端應該非李贄莫屬。1602年(明萬曆三十年),李贄以“敢倡亂道,惑世誣名”的罪名被捕,關押在北京皇城監獄。一天,他吩咐獄卒給他剃髮後,取剃刀自剄而死。臨死前獄卒問他:痛否?他以指蘸血在地上寫道:不痛。又問:爲何自殺呢?答:七十老翁何所求?於是血盡氣絕亡。
李贄曾夫子自道:天下世俗之人與假道學者流都把我看做異端,我不如干脆就做異端,免得他們把異端的虛名加在我的頭上!
可見,李贄是自覺以異端自命的。李贄之異,異在何處?他公然爲人的“私心”正名: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後其心乃見,若無私則無心矣。他宣稱,喫飯穿衣,即是人倫物理。舉凡好貨,好色,多積財寶和多買田宅爲子孫謀等,均爲百姓日用之邇。這等“私心”,即“童心”,即人的最初一念之本心,所以絕假純真。他依照此番邏輯,推出了情性自然論。他說,聲色之來,發於情性,由乎自然。情性中自然涵有禮義,不需外在的禮義去約束。情性不可以一律求。人莫不有情,莫不有性,極具個體特徵,豈可一律求之?李贄更是大聲疾呼:不必矯情,不必逆性,不必昧心,不必抑志。
宋明道學家們的言必“存天理,滅人慾”,李贄則把人從所謂的“天理”拉回到“人慾”。他認爲喫飯穿衣,聲色財貨,都來於自然,也只能聽其自然。自然中已有禮義良知,何必外在求之!那些假道學、僞君子們在李贄眼裏是面目可憎的:志在溫飽,而自謂伯夷叔齊;質本齊人,而自謂飽道妖德;分明一介不與,而以有莘藉口;分明毫毛不拔,而謂楊朱賊仁。動與物遷,心與口違。李贄看膩了假道學的嘴臉,終於忍不住破口大罵:陽爲道學,陰爲富貴。被服儒雅,行若狗彘!
李贄不光學說異端,他人生之旅也殊爲異端。他有官棄官,有家棄家。他的棄官棄家並不是爲了擺脫世俗慾望,而是爲了更自由地追逐自己的慾望。他認爲自己在慾望中深諳佛家遊戲三昧,已經無善無惡,和光同塵了。他六十一歲出家爲僧,卻沒有受戒,也不守戒規。他從不奉經祈禱,連讀書都怕費目力,而讓別人讀給他聽。他居然率領僧衆跑到一個寡婦的臥室裏化緣,又做《觀音問》與士人妻女論“道”。他公然宣稱,與其死於假道學之手,寧死於婦人之手。
李贄的狂誕悖戾使那些道學家們既怕且怒。1601年初春,他出家爲僧的芝佛院被一場來歷不明的大火燒得四大皆空。據說縱火者乃是當地官吏縉紳所指使的無賴。1602年,曾是他的好友的禮部給事中張問達上了一本奏書,參劾李贄聳人聽聞的罪狀: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簡,與無良輩遊庵院,挾妓女白晝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講法,至有攜衾枕而宿庵觀者。終於,萬曆皇帝大怒,着令錦衣衛將他捉拿入獄。他的著作也被下令焚燬,應驗了他自己起的書名《焚書》。
縱觀中國的哲學發展史,儘管多多少少有幾個離經叛道者,大體上還是一部靈魂對肉體的壓迫史。中國人哲學存在的前提彷彿必須是蔑視肉體。既然肉體如此低級鄙俗,成了人性善的桎梏,那麼我們能將肉體放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