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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真不知如何回答您這意思。我只聽說黑道上有這樣的規矩:不得冒犯老大,不然就要挑腳筋。官場至少在桌面上講還不能叫做江湖吧?哪怕帝王時代的官場,儘管潛規則很多,也不會有哪條律例令官員們必須蠅營狗苟而相互包庇。倒是自己在官場的時候俯首貼耳,離開官場就反戈一擊,更顯得像小人。您在官場嗎?難道您打算以後離開官場寫小說?
我不覺得自己作踐過官場,更沒有作踐過哪位領導。讀您原話的意思,分明是說我小說裏有哪位領導的影子。我想說的是儘管有拿生活中真實人物寫小說的作家,但此法絕不高明。我永遠不會把真實的人物作爲模特兒去寫。太不厚道。這意思前面提到過。拿我的小說去比照現實官場,不過冰山一角而已,哪裏談得上作踐!
如此便是有違職業道德,那些檢舉揭發貪官的人簡直就是道德敗壞了。不知道您所講的職業道德是哪裏來的規範?依您的邏輯,也許近幾年被媒體報道過的幾樁官場大窩案,當事人都是最講職業道德的。他們七八年甚至上十年沆瀣一氣,貪贓枉法,可謂精誠團結啊!他們都是您所說的職業道德的典範?您大概也不想向他們學習吧。
第三,特別是最近看了他的一些文章,覺得其人越來越自以爲是,越來越喜歡譁衆取寵,原有的一點好感已經蕩然無存了。
答:我最近惹爭議的文章,一是評論奧運會開幕式的,二是評論所謂“愛國病”的。首先想說的是這兩篇文章都是有關媒體約寫的,不是我喜歡湊熱鬧,即您所謂“譁衆取寵”。我一再聲明過,博客的點擊量對我沒有任何意義。我的小說讀者羣非常固定,很多是不上網的。我犯不着通過這種手段去混個臉熟。寫博客非常費時間,耽誤了我許多寫小說的時間,一直想着什麼時候抽身而去。何況,譁衆未必就能取寵。文明進化到今天,各有各的思想,衆不是那麼容易被“譁”的,更不用說取寵。何況,場面上混得老到的人都知道,真要有出息,根本無需譁衆取寵,他只消邀個別人的寵就行了。想您應該是官場上的人,這點未必不清楚?
再說所謂自以爲是。我不是個自以爲是的人,但只說自以爲是的話,只做自以爲是的事。世上倒是有很多人不說自以爲是的話,不做自以爲是的事。話若自以爲非,我絕不會說;事若自以爲非,我也絕不會做。曾經有人在博客裏指責我:你不要老憑自己的腦袋想問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肯定是聲色俱厲。我回答說:我肯定是憑自己腦袋想問題的,您習慣用別人的腦袋想問題,那是您的自由。其實用別人嘴巴說話的人也非常之多,只是他們自己不知道而已。我在文章裏說的話肯定不會完全是正確的,世界上沒有這樣的人。但我至少自己認爲是正確的,所以才說出來。自己都認爲不對的話,我怎麼會說呢?所謂自以爲非,無論是話,或者是事,都是錯的或假的。明知道錯話假話還要說,明知道錯事假事還要做,應是職業騙子或某些特殊的職業要求吧。有個叫“手機用戶”的匿名網友說:各有所好,就你的屁話多!如果借用這位“手機用戶”自己的話說,他說的這話纔是屁話。既然他承認各有所好,我爲什麼不可以說出自己所好呢?
我曾經非常熟悉的一個場子,那裏的人也許是最不“自以爲是”的。早有順口溜說他們:紮紮實實走過場,認認真真搞形式。如此,腦子都不需要動,還要想什麼是和非呢?倒是很多明知其非的事,有人會膽大包天地去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