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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王海說了句我很喜歡的話:“我們不應該崇拜任何人。”
正是從這句話開始,我再次站到了王海這個人一邊,並開始懷疑左二左四這兩個人,懷疑自己是不是擁護他們擁護得太草率。
我不認爲左二有權利說那樣侮辱他人的話,這話已超出對王海行爲的評價進而成爲對他人格的追究,最善意地想,那也僅代表着一種公衆願望,即希望王海是一個單純爲他們出頭的、無私的人,否則,無論他的作爲實際上如何有益於社會,他也應該被譴責至少不配得到讚揚。這是道德審判,不是價值判斷,所以無論崔永元如何使出全身解數力圖控制局面,現場嘉賓和觀衆都被迫捲入了兩場不該放在一起進行的平行爭論,一撥在談“王海現象”的社會意義,一撥在談王海這個人的道德水準,很快就造成了那種司空見慣的多箇中國人一聚在一起談話就會出現的各唱各的調,都正確、都是真理化身、但誰和誰都不挨着的混亂。這裏起攪局作用的往往是那根道德的棍子,只要這個東西一進來,什麼像樣的談話也進行不下去,都改痛快一時的情緒發泄了,徒然激昂一把,最後散會時發現什麼也沒說。誰都知道社會需要公德,每個人也應該儘量提升自己的道德水準,這些都是正確到別提有多正確以至無人想去質疑的大道理,我們說的所謂“大話”就是指這種聽上去就無比正確的東西。這種東西極不適合引入日常的談話,它會使本來平等的對話傾斜,一方突然擁有壓倒性的強勢地位,如果不想打架,另一方只好沉默。
在這期《實話實說》節目中我注意到左一在表達完自己的觀點後便一直沉默,偶爾臉上浮起一絲無奈的苦笑,大概因爲他是律師,當發覺這不是要解決問題僅僅是空談便不肯做無用功了。
節目完了,電視關了,激動的情緒漸漸平復,那些耳熟能詳的道德高論像潮水一般退去,律師的觀點倒一點點如礁石般露出頭來。我想起全國各城市都在推廣鼓勵的“見義勇爲”這件事,那也是有關部門顧不過來,於是打羣衆主意的一個措施。據報載,有的城市設了獎金,有的城市設了基金,湖北哪座城市還鄭重宣佈打死車匪不負刑事責任,這等於把執法權交給民衆了,民衆執法還有一個稱呼叫“私刑”。如果刨去情緒化,把執法機關的無能作爲另一個問題暫且不論,一個國家人人得以執法,那是一個什麼局面?就會有正義嗎?從這點說,一個律師會提出這樣的質疑:王海的行爲算不算以暴易暴?
作爲受害者,我們只會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非親手給施害者一個好看嗎?
非常時期搞一些非常措施也是不得已,當新生事物歡呼,將與法理相悖的東西合法化恐怕非國家之福。長此以往,我就要產生一個疑問:那我們還要這麼複雜一國家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