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廈門集美學校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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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餘所任,乃高中部師範部三年級同屆畢業之兩班國文課。翌日,即上課。同授曹操《述志令》一文。時餘方治中國文學史有新得。認爲漢末建安時,乃古今文體一大變。不僅五言詩在此時興起,即散文爲體亦與前大異。而曹氏父子三人,對此方面有大貢獻。惟曹氏此文,不僅不見於《文選》,即陳壽《三國志》亦不錄,僅見裴松之注中。故首加選講。校長時在課堂外徘徊。授此文既畢,校長即夕盛宴,列席者皆本學期新聘同仁,餘居首座。隔日,之勉來告餘。君初到,不敢驟以告。君所任兩班課,前任一人年逾五十,乃一老名士,西裝革履,教白話文,今方返南京,自辦一學院。一人乃南京第一高等師範舊同學,年三十左右,戴瓜皮帽,穿長袍,教文言文。兩人年齡老幼相差,而意趣新舊又別。年老者趨新,年幼者守舊,而兩人皆各得其班上學生之推崇佩服。一旦均以事辭職而去。學校擬聘一新人兼此兩班課,驟無把握。去年我曾向校長推薦君,校長詢問已詳,多經考慮,終不接受。今遇此難關,來問我,君前年所推薦者,若來同時任此兩班課,能保其勝任否。我答非特勝任,又必有出色過人處。今兄來,校長連日不安,自得兩班同學佳譽,心大喜悅,特來告我。聞已邀兄盛宴相款,故我亦敢詳以奉告。
餘之首授曹氏此文,正在當時文學上新舊兩派爭持之間。而曹操爲人,同學間亦初不知其在中國文學史上有如此一特殊地位。故兩班學生驟聆餘課,皆深表欣服。此亦殊出意外也。
四
集美校址廣大,校舍恢弘,高樓叢立。校主陳嘉庚兄弟乃集美村人,隨其父經商南洋。其父破產,依南洋僑商慣例,其子可不償父債。陳嘉庚兄弟家業續起,乃遂步清償其父舊欠。債主皆雲,此間例,父欠子不償,可勿爾。兩兄弟謂,已有盈裕,償債不害此下之經營。於是信譽日隆,業務日擴。
又南洋舊例,出貲興學可不負稅。於是在其故鄉集美村,先創一小學,聘無錫名教育家侯保三任校長。此後學校日擴,有中學、師範、女子中學、商船、水產、農業六部。嘉庚仍不自滿,決心辦大學。以大學經費大,恐非獨立所能勝任。乃不在集美村舊址,另辦新校於廈門,名廈門大學。初意欲廣攬衆力共任之。而南洋僑商羣謂,陳嘉庚回國興學孰不知,旁人相助,彼獨享名,復何意義。遂皆袖手。廈大仍由陳嘉庚獨貲支持。
陳嘉庚兄弟輪年必歸集美一次。一日,陳嘉庚返集美村,至校長辦公室。門僕見其村俗,禁不許入。嘉庚言,我乃校主,欲見校長,請賜通報。門僕驚惶入告,校長出迎,一校傳爲佳話。
餘漫遊學校各部分,皆高樓矗起,惟校長辦公室乃一所平屋,最不受注意。最先小學舊址猶在,屋舍更簡陋。而校主住宅亦在學校內,更是一所普通平民屋。陳嘉庚兄弟回國,即住此。嘉庚有一子,在校讀書。有一自行車,往返住宅與學校間。又畜一馬,星期日馳騁學校內外,爲健身運動。其所異於其他同學者惟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