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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這兩篇東西——《大明湖》與《貓城記》——也並非對我全無好處:它們給我以練習的機會,練習怎樣老老實實的寫述,怎樣瞪着眼說謊而說得怪起勁。雖然它們的本身是失敗了,可是經過一番失敗總多少增長些經驗。
《貓城記》的體裁,不用說,是諷刺文章最容易用而曾經被文人們用熟了的。用個貓或人去冒險或遊歷,看見什麼寫什麼就好了。冒險者到月球上去,或到地獄裏去,都沒什麼關係。他是個批評家,也許是個傷感的新聞記者。《貓城記》的探險者分明是後一流的,他不善於批評,而有不少浮淺的感慨;他的報告於是顯着象赴宴而沒喫飽的老太婆那樣回到家中瞎嘮叨。
我早就知道這個體裁。說也可笑,我所以必用貓城,而不用狗城者,倒完全出於一件家庭間的小事實——我剛剛抱來個黃白花的小貓。威爾思的The first man in themoon(《月亮上的第一個人》),把月亮上的社會生活與螞蟻的分工合作相較,顯然是有意的指出人類文明的另一途徑。我的貓人之所以爲貓人卻出於偶然。設若那天我是抱來一隻兔,大概貓人就變成兔人了;雖然貓人與兔人必是同樣糟糕的。
貓人的糟糕是無可否認的。我之揭露他們的壞處原是出於愛他們也是無可否認的。可惜我沒給他們想出辦法來。我也糟糕!可是,我必須說出來:即使我給貓人出了最高明的主意,他們一定會把這個主意弄成個五光十色的大笑話;貓人的糊塗與聰明是相等的。我愛他們,慚愧!我到底只能諷刺他們了!況且呢;我和貓人相處了那麼些日子,我深知道我若是直言無隱的攻擊他們,而後再給他們出好主意,他們很會把我偷偷的弄死。我的怯懦正足以暗示出貓人的勇敢,何等的勇敢!算了吧,不必再說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