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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寫了兩本戲,不妨在此作自我宣傳,以便招些譏詬。一本定名爲《歸去來兮》——原來想叫作《新罕默列特》,因恐被誤認爲阿司匹靈之類的東西,故換了一個與萬應錠一樣不着邊際的《歸去來兮》。再說呢,與《罕默列特》而不象,必定出醜,不如老實一些爲妥。還有,劇中主角本應是新“罕默列特”,可是寫來寫去,卻把別人寫得比他更有勁,他倒退居副位了。那麼,以他名劇,未免不大對題,《歸去來兮》這名兒便無此弊。
按着原來的計劃說,我失敗了。原來既想寫《罕默列特》,顯然的應寫出一個有頭腦,多考慮,多懷疑,略帶悲觀而無行動的人。但是,神聖的抗戰是不容許考慮與懷疑的。假若在今天而有人自居理想主義者,因愛和平而反對抗戰,或懷疑抗戰,從而發出悲觀的論調,便是漢奸。我不能使劇中的青年主角成爲這樣的人物,儘管他的結局是死亡,也不大得體。有了這個考慮,我的計劃便破滅了。是的,我還是教他有所顧慮,行動遲緩,可是他根本不是個懷疑抗戰者;他不過是因看不上別人的行動,而略悲觀頹喪而已。這個頹喪可也沒有妨礙他去抗戰。這樣一變動,他的戲就少了許多,而且他的人格也似乎有點模糊不清了。寫東西真不容易,儘管你先定好最完密的計劃,及至你一動筆,不定在哪裏你就離開了原路,而走到別處去。假若是寫小說,這樣的開岔道或者還容易繞個彎兒再走回來,而且還許不大露痕跡;寫劇本可沒有這麼方便,一猶豫便出毛病,因爲舞臺上都是單擺浮擱的東西,不許你拿不定主意啊!
除了上述的毛病而外,這個劇本,在我自己看,是相當完整的,誰知道放在舞臺上,它是什麼樣兒呢,單以一篇文藝作品說,我覺得它是我最好的東西。第一,這裏的諷刺都是由人與人、事與事的對照而來的,不是象我以往的作品那樣專由言語上討俏;這就似乎比較深刻了一些。第二,我寫出一位可愛的老畫家,和一位代替《罕默列特》裏的鬼魂的瘋婦人,我很喜歡他們兩個。老畫師的可愛是在其本人,瘋婦的可愛是因它在此劇中的作用。前者,在我的小說裏已經有過;後者,還是第一次的運用,在我的小說與劇本中都沒有用過。它是個活人,而說着作者所要說的話,並且很自然,因爲她有神經病。第三,文字相當的美麗,在末一幕還有幾隻短歌。將來有機會放在舞臺上,它的成敗如何,我不敢預言;不過,拿它當作一本案頭劇去讀着玩,我敢說它是頗有趣的。
《誰先到了重慶》是我最近寫完的四幕劇。
這本劇與我從前寫的那幾本都不同。假若要分類的話,我可以把上述的六本東西,分作三類:第一類是《殘霧》與《張自忠》——不管舞臺上需要的是什麼,我只按照小說的寫法寫我的。我的寫小說的一點本領,都在這二劇中顯露出來,雖然不是好戲,而有些好的文章。它們幾乎完全沒有技巧。第二類是《面子問題》與《大地龍蛇》。它們都是小玩藝兒。我絲毫不顧及舞臺,而只憑着一時的高興把它們寫成。第三類是《國家至上》與《歸去來兮》。《國家至上》演出過了,已證明它頗完整,每一閉幕,都有點效果,每人下場都多少有點交待;它的確象一齣戲。《歸去來兮》還沒有演出過,可是我自己覺得它是四平八穩,沒有專顧文字而遺忘了技巧,雖然我也沒太重視技巧。
總起來說,這六本戲中,技巧都不成爲重要的東西。原因是:(一)我不明白舞臺的訣竅,所以總要不來那些戲劇的花樣。(二)跟我寫小說一樣,我向來不跟着別人跑,我的好處與壞處總是我自己的。無論是小說還是劇本,我一向沒有采用過“祖國”和“原野”這類的字;我有意的躲着它們。這倒不是好奇立異,而是想但分能不摹仿,即不摹仿。對於戲劇,理當研究技巧,因爲沒有技巧便不足以使故事與舞臺有巧妙的結合。可是,我以爲,過重技巧則文字容易枯窘,把文字視爲故事發展的支持物,如砌牆之磚,都平平正正,而無獨立之美。我不願摹仿別人,而失去自己的長處。而且,過重技巧,也足使效果紛來,而並不深刻,如舊戲中的“硬裏子”,處處有板有眼,而無精彩之處。我不甚懂技巧,也就不重視技巧,爲得爲失,我也不大關心。
不過,《誰先到了重慶》這本戲,彷彿可拿出一點技巧來。是否技巧,我不敢說,反正我用了複壁,用了許多隻手槍,要教舞臺上熱鬧。這一回,我的眼睛是常常注意到舞臺的,將來有機會演出的時候,果否能照預期的這樣熱鬧,我不敢代它保險。我可是覺得,在人物方面,在對話方面,它都喫了點虧。我不懂技巧,而強耍技巧,多半是弄巧成拙,反把我的一點點長處丟失了,摹仿之弊大矣哉!劇本是多麼難寫的東西啊!動作少,失之呆滯;動作多,失之蕪亂。文字好,話劇不真;文字劣,又不甘心。顧舞臺,失了文藝性;顧文藝,丟了舞臺。我看哪,還是去寫小說吧,寫劇太不痛快了!處處有限制,腕上如戴鐵鐐,簡直是自找苦頭喫!自然,我也並不後悔把時間與心血花在了幾個不成劇本的劇本上,喫苦原來就是文藝修養中當然的條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