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9/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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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穆子琪的安全負有某種程度上的責任。
但不管下一步的民事案件走向如何,這個情節必定是爭執的焦點。
方遠採取了先與葛晴晴接觸的策略,讓張嘉通知她到法院來談話。葛晴晴似乎很情緒化,沒說幾句便啜泣起來,連眼眶都似乎有些微腫,在方遠面前一個勁地說自己的不是:“……方法官,穆子是爲了保護我纔出的事!當時我沒勸住她,很後悔,很自責,但是她被殺,我確實沒有法律責任啊!”
方遠打斷了她:“穆子?你是說你一直稱呼穆子琪爲穆子?”
葛晴晴邊拿紙巾揩眼淚邊回答:“是啊,我和穆子小時候是鄰居,所以從小就認識,也一直玩得很好。我比她小一歲,她一直像個姐姐一樣照顧我,也要我像家裏人一樣叫她穆子。後來我去外地上學,好多年沒見。直到我也來榕州工作,才與她重新相遇。我們彼此都覺得這就是緣分,所以都很珍惜。”
方遠問道:“出事的時候,你怎麼會住在她的家裏?”
葛晴晴想了想,說:“當時我想和男朋友史詠分手,史詠不肯,死纏爛打,一直去我住處騷擾。穆子知道這件事情後,很氣憤,就主動提出讓我先搬到她那邊住,躲一陣子——”
方遠認真道:“我明確一下,是穆子琪主動提出讓你和她住一起的?”
葛晴晴拼命點頭。
方遠又問:“穆子琪主動提出要你去她那裏住,當時你是什麼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