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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羣的鬨笑聲中,戴着面具的僕人追着戴着面具的猴子。羅莎斜靠在費森肩頭,感覺自己已經有些醉了。
在來到凡爾賽之前,她本認爲自己對社交和舞蹈毫無興趣。那都是些同齡的愚蠢女孩子纔會熱衷的事情。羅莎想,而自己卻揹負家族使命,肩擔家族重任,冰冷的十字弓在裙子裏緊緊貼着她的腿,時時刻刻、每分每秒地提醒她,自己是與衆不同的。
但是她此刻一個人在法國,外公和全家人都不在身邊。遠在海峽之外的拉密那一家沒有人會知道她在做什麼。沒有人。
而且她這不是還戴着面具嘛。
在造型師提供的形形色色的面具中,羅莎隨手挑了一隻銀色的月牙形半臉面具,挽着費森伯爵的手臂走進舞會大廳。兩人戴着同款的面具,同色的假髮,同樣高挑的身材罩着相配的禮服,簡直再合襯也沒有了。若說他們不是一對情侶,恐怕都令人難以置信。
反正羅莎並不急於糾正這一點。今夜,她正打算盡情享受凡爾賽。什麼蒙特鳩莊園滅門血案,什麼血族聖盃八,她通通拋至腦後。只有這一夜,只有這一次,做一個“同齡的愚蠢女孩子”,一個快樂的普通女孩子。她允許自己就此放縱一次。
只有這一夜,她允許自己不再做拉密那家族的羅莎。
舞會上羅莎一直和費森在一起。她很快就發現,自己的這位新朋友十分擅長跳舞。只要費森走下舞池,他就是會場正中絕對的焦點。儘管他今夜並沒有像絕大多數貴族那樣穿金飾銀,衣服質料雖好,但式樣頗爲簡單——但是當他站在那裏,就好像聚集了會場上所有的光芒,似乎他本身就可以發光似的。
其實不止是跳舞,這位瑞典軍官在任何方面都很優秀。他是世襲伯爵,有着極其顯赫的家世。羅莎聽到傳聞,自己身側的這位年輕人就是現今整個瑞典最富有的人,擁有至少五千英鎊的年金——這筆錢若是放在英國,那絕對是喬治國王身邊的大貴族纔有的待遇。羅莎咋舌,但她沒有當面問他。
然而費森遠不止是家境優厚而已。他爲人風趣幽默,見多識廣,他講法語就好像母語,他的英語也說得不賴,羅莎親耳聽到他用流利的意大利語和德語分別和舞會上的陌生人交談。他說話的方式是某些人特有的,能讓乞丐和王子同時把他當作是他們之中的一員,任何人和他在一起都會感到輕鬆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