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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蕊說,三桂哥,又是麼事?劉三桂說,我回家沒錢,你給幾塊錢我搭車吧!可不能算到欠狼皮款的條子裏邊。
陳蕊邊掏錢邊說,你的想法咋這麼小氣?劉三桂不語,接過她遞來的5元錢,很知足地看着陳蕊,因爲從城裏到浮屠鎮的車票只需4元,還多一元。陳蕊不看他,轉身走了。劉三桂站在原地望着她,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街道那邊的人流中。
幾天後,劉三桂的獵槍被派出所收繳,理由是上山打獵要持有獵槍使用證。這個通知很早,劉三桂不加理會,結果他的這把獵槍就理所當然地被民警沒收了。
民警是到他家去“逼”着他交出來的,如果不交,他就會被帶進派出所交代問題。終究是胳膊扭不過大腿,他交出來時,很不情願,向民警說了真話,這把獵槍不是自己的,是獵戶李仁借給他的。
民警拿着獵槍左摸右看,挺識貨的,說這是一把殺傷力很強的****,更要辦獵槍使用證,不管是誰的都要辦,而且誰辦誰用,不得轉借。如果轉借了,我們將根據獵槍使用不當處置條例,處以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罰款。劉三桂害怕罰款,說這些規定我不懂。
一個大個子民警說,過去的事不說,從今以後發現你借用獵槍打獵,不但要罰你的款,還要對出借獵槍的獵戶罰款。民警走之前,還對劉三桂強調,你說這把****是獵戶李仁的是不是?你叫李仁到派出所去接受處理,要按正規手續補辦獵槍使用證,不辦就沒收。
民警走後,站在一旁一直憋着未講話的妻子憤懣發作,他望着神情沮喪的劉三桂說,這下好了,麻煩夠大了,我還真希望派出所把你抓去,抓你去受刑坐牢。
劉三桂並不怕妻子,一跺腳,吼道,還說什麼風涼話?不關你的事,我去找李仁講清楚,讓他到派出所去補辦獵槍使用證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