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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西周初年,周公創出了一套封建制度。其實這一套制度,本是連接着周公以前夏、商兩代的歷史傳統而來。只是經周公一番創作,而更臻完美。此一套制度,其實即是把全國政制納歸於統一的制度。自天子分封諸侯,再由諸侯各自分封其國內之卿大夫,而共戴一天子,這已是自上而下一個大一統的局面。我們該稱此時期爲封建之統一。在西洋歷史上的封建社會,則是在下面,不屬上層的。羅馬帝國崩潰了,各地亂哄哄,沒有一個統一的政權。社會無所依存,於是一班人相率投靠小貴族,小貴族們又各自投靠依附於大貴族。他們在政治要求上,亦同樣希望有一統一政權,但卻無法實現。譬如築寶塔,由平地築起,卻沒有結頂。在他們那時期有所謂神聖羅馬帝國一名稱,則只是一理想,一空中樓閣,在人心想像中的一個影子組織而已。因此中西曆史上之所謂封建,原是截然不同之二物。可惜我們今天沒有人來詳細寫一部周代封建制度的書。事實上在今天來寫此書卻不易,因關於此方面的材料,大都不在歷史書中,而分散在古代的經書中。今天我們大學開科設系,有史學,無經學。經學更少人研究,因此此項歷史上重大的專門題目,竟難覓位勝任愉快的人來撰寫。
周室東遷,封建制度瀕臨崩潰,乃有五霸乘時而起。據《春秋左傳》中記載,當時各地諸侯,爲數不下兩百。在當時,國與國間種種交涉來往,仍多少遵守着周公所定封建制度下的一切禮文來維繫。此種禮文,在當時乃爲霸業所憑。若無此種種禮,霸業亦無法出現。此種種禮,若用近代新名詞說之,實即是一種國際公法。我們可以說,中國之有國際公法,系在距今二千五六百年前。在清末,曾有人依照西方所謂的國際公法,來和春秋時代諸侯各國間種種交際來往的禮文作比較,寫一書,名《春秋時代的國際公法》。當時著過與此相類之書的,也不止一人。可惜此等書今俱亡佚難覓。客歲本人赴美講學,途徑舊金山,晤華僑某君,彼正亦有意欲寫此書,聞已積有成稿,惜未能一讀其內容。竊以爲此等比較研究,實非穿鑿附會。在中國,實自有那時一套國際間共同遵守之禮法,以之與近代西方的國際公法乃至聯合國憲章等相互對比,雖古今時代不同,然雙方不妨各有短長優劣。好在《左傳》全書俱在,人人可以把來作參證。
我們通常說中國自秦漢以下是統一支開始,其實此說亦宜修正。西周以下,中國早已具有統一規模了。只是那時是封建政治下的統一,而秦漢以後乃是郡縣政治下的統一。雖其間有些不同,到今天民國時代還存在,中國之永爲一統一國,此項政治制度實貢獻過其甚大之績效。
三
講到此,有一問題須提出。即秦漢以下的中國,早非封建,而改行郡縣制度了。但秦漢以下人,仍崇拜周公孔子所訂之封建制度的人物,何以秦代大一統以後,封建制度徹底消滅,而周公孔子仍受當時人崇拜?此問題之解答,首當注意到中國歷史文化之傳統性,政治制度則只是其中之一例。秦以後之政制,有許多精義,仍沿襲周制而來,直至近代皆然。但最近的我們,接受西方學說影響,遂若西周封建制度一無是處。而秦以下之政府,則只以“君主專制”四字目之。這因依照西方人說法,謂凡國體,可分爲民主與君主。凡政體,可分爲專制與立憲。於是謂世間政體不外三型:一、君主專制;二、君主立憲;三、民主立憲。但中國傳統政制,自秦以後有君主,無憲法,而又非專制。此項政體,實無法將之硬歸納入西方人所定的範疇格式之內。若我們不能確切抉發出中國歷史之特殊性,而處處只照西方人意見,把中國史硬裝進去,則中國歷史勢成一無是處。無怪近代的中國人,對自己歷史傳統如此輕漠不關心,而又有人竟抱深惡痛疾的態度來對待國史呀。
講至此,憶起三十多年前,本人在北京大學歷史學系開講中國政治制度史一選修課,當時史學系學生多不願修習此課。彼輩認爲此刻已是民主時代,開這門課,對時代來講沒有意義。後來還是北大法學院同學,受了該院院長及政治系主任的忠告,勸他們說,你們學的都是西方的政治制度,不妨也知道一些中國以往的,來作比較。因此他們倒有許多人來選修此課。開講既久,文學院歷史學系學生也多來旁聽,擠滿了一講堂。這是三十多年前的事,到今天研究歷史的,已頗多知道中國歷史上傳統政治制度之重要,在此方面出版的著作與論文也日見增加,與我當時在北大開課時情形,顯然有甚大的不同了。
四
此刻要來講中國歷史上政治制度之傳統與沿革,茲事體大,殊非一小時之講演所能敘述。不得已,我想約略扼要舉出幾點來作例。最重要的,是秦以下的宰相制度,此乃中國政府組織中極特殊的,在西方歷史上很少有同樣的制度堪與相比。我們可以說,中國自秦以下,依法制言,是王權相權駢立並峙的。王室與政府有分別,自秦以下,早有此觀念,而且此觀念極爲清晰。王室世襲,表示國運之綿延。宰相更迭,則爲政事之時新。在制度上,並未能像現代英國般,把來很嚴格地劃開。中國人並不認爲一國之元首君主只許掛一空名,絕不許預問政治。因此君權與相權間,一面有許多融通,另一面亦可有許多糾葛。即如諸葛武侯《出師表》,其中有云:“宮中府中,俱爲一體”。宮即指皇宮言,府即指政府言。可見在中國傳統制度及傳統觀念下,此宮、府兩機構是有分別的,而又可調和融通的。像法國路易十四所謂“朕即國家”之說,在中國傳統意見下,絕難認許。中國自秦迄清,大體說來,政府均設有宰相。最低限度說,在明以前是顯然有宰相的。明代廢宰相,但仍有內廷與外朝之分別。其間細節雖有變動,但大體制則沿襲不改。宰相以下,政府百官,在中國歷史上稱爲“職官”,或稱官職。西方論政重權,中國論政重職。一官即有一職,職官即是政府組織中之職位分配。我們此刻稱“君權”“相權”云云,實由西方觀念來。實際中國政府僅有職位之分,無權力之爭。中國人稱權,乃是權度、權量、權衡之意,此乃各官職在自己心上斟酌,非屬外力之爭。故中國傳統觀念,只說君職相職。凡職皆當各有權衡。設官所以分職,職有分,則權自別。非在職位之外別有權。中國史有職官制,君亦一職,僅在百官之上,非在百官之外。又烏得有西方人之所謂君權專制。在中國,權在職之內,非有權始有職。此層分辨極重要,惜乎我在此刻不能暢爲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