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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二十七年(1894年)8月1日,日本宣戰。宣戰詔書登載在次日的官方公報上。
天佑保全,踐萬世一系皇祚之大日本帝國皇帝,詔爾忠實勇武之衆:朕於茲對清國宣戰。朕之百僚有司,善體朕意,宜從陸上、海面,從事對清作戰,以達國家之目的。倘無悖於國際法之限,應發揮全能,盡一切手段,以期萬無疏漏……
破題之後,詔書接着述及開戰的理由:日本出兵是根據明治十五年(1882年)的條約規定,目的在於確保朝鮮治安,維護東洋全局和平,而中國始終妨礙,派大兵於韓土,擊我艦於韓海,罪狀昭然。
詔書結尾說:
事已至此,朕一貫以和平爲念,爲向中外宣揚帝國之光榮,不得已而公開宣戰,望爾忠實勇武之士,迅速進軍,恢復和平,以期保全帝國之光榮。
清政府的宣戰佈告也在同一天發出。日期用陰曆——光緒二十年七月一日;陰、陽曆之間恰好差一個月。
中國皇帝的宣戰上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