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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曆8月29日(陰曆七月二十九日),平壤戰役的十七天前,黃海海戰的十九天前,李鴻章上奏,說“海上交鋒,恐非勝算”,似乎已經預料到失敗。不過,這種措辭並不是李鴻章事到臨頭膽怯的表現。
他在奏摺的開頭說:“臣前於《預籌戰備折》內奏稱……”說明這事先前已經上奏過一次。
奏摺接着說,“鎮遠號”“定遠號”兩鐵甲艦,確實爲日本軍艦所不及,但是,“質重行緩”。船體重,速度慢,而且喫水過深,不能進入江口和港灣。“濟遠號”“經遠號”“來遠號”三艦速度不足,“致遠號”和“靖遠號”兩艦的時速在訂購時爲十八海里,可能是因爲使用過久,這時只能開到十五六海里。其他艦隻越來越舊,速度不斷下降。
在注重變化的近代海戰中,速度是至關重要的。重要的速度下降了,還談什麼作戰呢?
新艦,速度當然快。在這六年裏,中國連一艘新艦也沒買,而日本六年來購進九艘新艦。時速最快的是二十三海里,其次是二十海里左右。新舊之差,也意味着機械性能的差別。
奏摺又寫道:
近年部(戶部)議停購船械。自光緒十四年(1888年)後,我軍未增一船。丁汝昌及各將領屢求添購新式快船,臣仰體時艱款絀,未敢奏諮瀆請。臣當躬任其咎。
新式軍艦未能購入,誰都知道原因在西太后,但李鴻章卻引咎自責。似乎同時又想把丁汝昌等海軍首腦的責任掩過去,意思是他們要買新式軍艦,屢次提出,但我沒有轉報朝廷。
皇帝曾嚴厲責問過:“日本軍艦時常侵入我領海,丁汝昌等人究竟是怎麼對付的?是否故意躲避敵人?”所以,這篇上奏也是李鴻章對皇帝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