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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玄是古文經學集大成者。鄭玄遍注古文經,但他並不墨守成規,能夠擇善而從,兼採今文經學的某些說法,形成了自己的學派,號爲“鄭學”,成爲魏晉以後經學的主流。鄭學興起以後,今文經學已退居次要地位,古文經佔了上風。
自鄭玄所注諸經行世,此前各守門戶的今文經和古文經,不再爲人們所遵信,並逐漸被摒棄、淘汰。於是,鄭注古文費氏《易》流行,而今文的施、孟、梁丘、京氏四家《易》遂廢止;鄭注《古文尚書》流行,而今文的大夏侯、小夏侯和歐陽三家《尚書》便散失;鄭箋《毛詩故訓傳》流行,今文的齊、魯、韓三家《詩》即不顯;鄭注《三禮》流行,大、小戴和慶氏《禮》遂不行;鄭注《論語》流行,魯、古《論語》終散佚。一時之間,鄭玄的經說壓倒了其他各家經說。由於經生皆從鄭氏,經學幾乎成了鄭玄的一統天下,“鄭學”也幾乎成了經學的代名詞,正所謂“經學至鄭君一變”。
早期儒學講仁義,比理學的忠孝要合理、人道一些。但是儒學的邏輯有問題。在白馬會議上,對於湯武的爭論說明儒學存在內部的寥誤。所以早期的儒學其實是一箇中庸的、模糊的實踐處世方式,子有許多地方不語,並非嚴密的哲學。但其理論並不可行,皇帝只是利用之,外儒內法,或者外儒內黃(老)。王莽的失敗標誌着早期儒學的破產。
中國封建歷史從戰國時代到後來的秦併吞天下合一,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爲正統治國思想,雖然到了後來的西漢,漢武帝劉徹以董仲舒爲首的提倡:“罷黜百家,獨遵儒術”思想,一直到了後來的中華民國,文化大革命的批林批孔,直至現在,我們都有流淌着儒家思想的,可見儒家思想對中國影響之大,之深遠。但是,話說回來,中國古代封建歷朝歷代,大都是“外儒內黃”,也就是說是以“黃道”(黃是道家的鼻祖人物)來治國治民的!可見道家思想的重要性,其生命力絕對不遜色於儒家思想!
東漢末年古文經學的代表人物如馬日磾、蔡邕、許相許劭許靖、盧植等人都研習黃老,他們博採兩家之長,認爲強國之路還是外儒內黃爲好,而不是獨尊儒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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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帶軍攻入秦國時,諸將都去搶金銀財寶,而蕭何則帶人去搶秦朝的檔案館,這樣蕭何就掌握了秦朝的人口、地理、法律等資料。建國後蕭何根據秦國的法律,以黃老無爲而治,清靜守法,約法省禁,順應民心的原則,對秦法進行了修改,制訂出了《九章律》,以後“蕭規曹隨”,西漢建國的法制基礎得以鞏固和完備。漢文帝、漢景帝等都是依法治國的榜樣,不敢把君主個人意志加於法律之上。
有一個故事頗能說明“文景之治”是如何依法治國的。《漢書》中記載②:一次,漢文帝馬隊經過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出來。驚了漢文帝所乘馬。於是派人把這人抓了來,交給法官張釋之處理。那人解釋說,看見馬隊,躲到橋下,後來以爲馬隊走了,就出來。出來看見馬隊還在,就跑。張釋之依律,判此人罰款。漢文帝很生氣,這人驚了我的馬,還算馬溫和,換其它馬,不傷了我嗎?你怎麼只是罰款。張釋之說,法律,是天子與天下人都必須共同遵守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你要加重處罰,這樣法律就不能取信於民了。漢文帝思考後說,法官說得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