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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換一方面推想,那些逃戶遷到富鄉,富鄉的戶口增添,墾地也多闢了。但那一鄉的稅額也已硬性規定下,於是分攤得比較更輕了。照此情形,勢必形成全國各地的田租額輕重不等,大相懸殊,而隨着使各地的經濟情況,走上窮苦的更窮苦,富裕的愈富裕。這是唐代兩稅制度嚴重影響到此後中國各地經濟升降到達一種極懸殊的情形之所在。雖說此後的兩稅制,曾不斷有三年一定租額等詔令,但大體來說,自唐代兩稅制創始,中國全國各地,遂不再有田租額一律平等的現象,則是極顯著的事實呀!
唐代兩稅制,規定不收米穀而改收貨幣,因此農民必得拿米糧賣出,換了錢來納稅。如是則商人可以上下其手,而農民損失很大。讓我再舉一實例。據當時的陸贄說:定稅之數,皆計緡錢。納稅之時,多配綾絹。往者納絹一匹,當錢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納絹一匹,當錢一千五百文。往輸其一,今過於二。又據四十年後的李翱說:建中元年,初定兩稅,至今四十年。當時絹一匹爲錢四千,米一斗爲錢兩百,稅戶輸十千者,爲絹二匹半而足。今絹一匹,價不過八百,米一斗,不過五十。稅戶之輸十千者,爲絹十二匹。況又督其錢,使之賤賣耶?假今官雜虛估以受之,尚猶爲絹八匹,比建中之初,爲加三倍。這一項田租改徵貨幣的手續,也從兩稅制起直延續到現在。最主要的是,則是政府爲這財政收支以及徵收手續之方便起見,而犧牲了歷史上傳統相沿的一項經濟理想,即土地平均分配的理想。自兩稅制推行,政府便一任民間農田之自由轉移,失卻爲民制產的精神。結果自然會引起土地兼併,貧富不平等,耕者不能有其田,而獎勵了地主的剝削。
總之,這一制度之變更,是中國田賦制度上的最大變更,這是中國歷史上經濟制度土地制度古今之變的一個至大項目。兩稅制結束了歷史上田賦制度之上半段,而以後也就只能沿着這個制度稍事修改,繼續運用下去。這雖不能說是歷史上之必然趨勢,然而也實在有種種條件在引誘,在逼迫,而始形成此一大變動。中國歷史上的經濟與文化基礎,一向安放在農村,並不安放在都市。先秦時代的封建貴族,唐以前的大家門第,到中唐以後逐漸又在變。變到既沒有封建,有沒有門第,而城市工商資本,在中國歷史傳統上,又始終不使它成爲主要的文化命脈。一輩士大夫知識分子,還可退到農村做一小地主,而農村文化,也因此小數量的經濟集中而獲得其營養。若使中唐以後的社會,果仍厲行按丁授田的制度,那將逼使知識分子不得不遊離農村,則此下的中國文化也會急遽變形。這一點,也足說明何以中唐以下之兩稅制度能一直推行到清末。
丁、漢唐經濟財政之比較
現在再把漢唐兩代的經濟財政政策兩兩相比,又見有恰恰相反之勢。漢代自武帝創行鹽鐵政策,這是節制資本,不讓民間過富,而在經濟之上層加以一種限制。其下層貧窮,政府卻並未注意到。總說漢代田租是很輕的,但農民並未得到好處,窮人還是很多,甚至於逼得出賣爲奴。政府的輕徭薄賦,只爲中間地主階層佔了便宜。唐代的經濟政策,其主要用意,在不讓民間有窮人。租庸調製的最要精神,不僅在於輕徭薄賦,尤其是側重在爲民制產。至於上層富的,政府並不管。在開始,商業儘自由,不收稅。而每一窮人,政府都設法授田,使其可以享受水準以上的生活。簡單說:好像漢代是在社會上層節制資本,而下層則沒有力量管;唐代注意社會下層,由國家來計劃分配,而讓上層的富民能自由發展。這一情形,似乎唐代人更要高明些。他可以許你過富,卻不讓你過窮。這更有些近似現代英美的自由經濟。漢代人似乎不大高明,他只注意不讓你過富,而沒有法子防止一般勞苦下層民衆之陷入於過窮。不過這也僅是說漢唐兩代關於經濟政策之理想有不同,而亦僅限於初唐。待後租庸調製崩潰,改成兩稅制,茶鹽各項也都一一收稅,便和漢代差不多。至於漢代之鹽鐵政策,起於武帝征伐匈奴,向外用兵,而唐代租庸調製之破壞,以及茶鹽諸稅之興起,也由於玄宗以下,先是向外開疆拓土,直到德宗時代,因向外用兵而引起軍人作亂,內戰頻起,總之是由兵禍而引起了經濟制度之變動,則漢唐並無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