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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究曹魏將領的升遷紀錄(見附錄),可以發現在魏國建立之前,軍隊的軍職已經有一套等級相對嚴密的升遷制度。曹魏的軍職制度與漢朝的祿秩等級制度以及選舉制度在陳羣等人揉合下,最終形成了著名的“九品中正制”(廣義,含官職九品制)。
秦漢“職秩合一”制度的基礎上誕生的曹魏軍職制度包含了等級嚴密、覆蓋全面的特點以及職階分離的萌芽,在魏晉南北朝長期戰亂中得到強化,最終成爲唐宋的“階職分立制”官僚制度的動力之一,其歷史作用不應低估。
二、漢末曹魏軍職制度的特點及探微
建安年間,曹魏(以下均指建安年間的曹操軍隊)的軍職升遷制度如下:
伍長—什長—都伯—百人將—牙門將、騎督、部曲督等—別部司馬(軍司馬)—都尉(騎都尉)—校尉(但五校幾乎成清貴武職,偏文)—中郎將(五官、左、右、虎賁中郎將類同五校)—裨將軍—偏將軍—雜號將軍(裨將軍、偏將軍應該就是雜號將軍之末,但與其它兩字將軍地位有別)—四徵、四鎮、前後左右將軍—衛將軍—驃騎、車騎將軍—大將軍
初步探究其特點以及與東漢中前期、蜀漢、東吳軍職制度的關係,得出如下結論:
1、曹魏軍職升遷制度從最低級到最高級,等級嚴密而覆蓋全面,非常適應軍隊發展、軍功授予的各種需要(例如軍職的升遷,不一定完全按照其中的等級按部就班,軍功大可能躍遷),從而大大提升了曹魏軍隊的戰鬥力。同時因爲曹魏軍職制度的完善和可操作性(文職這點遠不如軍職),從魏晉開始,將軍、校尉等軍職也就逐漸漸虛銜化,從而成爲散階制度的嵐觴。
2、曹魏軍職地位相對東漢中前期有了全面提高,例如,許多人曾經以都尉、校尉而領太守(按照漢制,前者爲比二千石,後者爲二千石);隨着州郡兵的重新設立,太守、刺史等地方文職常加軍職以領州郡兵,但所加軍職,一般須按軍功來加。文職與軍職之間的界限不是很嚴格,同一人常會兩者間相互轉換。這些措施對曹魏軍政統治都極爲靈活有利。
3、曹魏的護軍、領軍、都護將軍等軍職,相當於雜號將軍,可以是方面的統帥,也可以是方面的監軍,不少是以宗室、士人出任此職,其具體地位及軍事指揮權隨該人與曹操關係密切而定。從升遷記錄看,曹魏最信任的還是本家人,而不是完全看他們的才能,幸好夏侯家、曹家出的人才確實不少,特別是夏侯淵、曹仁,但有些人升遷太快了,例如曹真、曹休,名實不符。這些弊病都是君主專制制度下必然產生的現象,也是對曹操聲稱“唯纔是舉”的一個諷刺。
4、具體軍職設置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