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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肆聳肩,不繳?個人不繳,有公局,有官府,這不是問題。如果公局決意不繳,就不設公所,不給民人定戶籍,不管他們的治安,不給他們裁判執法,實在不行,也可以解散公局,重新推選,法子多着呢。再說繳皇糧是華夏民人千百年來的傳統,有產之戶一般也不會徑直不繳,而是要爭論繳多少,繳的錢是什麼說法。
這好辦,設縣公局,讓每個鄉鎮區公局推選幾人,組團跟縣裏官府討價還價,這樣鄉鎮區公局也能跟縣級行政機構連在一起,再不需要官府隔着鄉紳吏員一層去徵稅。有了公局,民人就有了一個工具可以說話,可以投票,雖然只是針對地丁錢糧,只是分散於縣下的鄉鎮區,卻是一個開端,就讓這公局以後慢慢壯大,在未來能成爲真正的地方議會吧。
“就怕這公局成惡紳害民之器……”
有熟悉鄉間民情的官員很擔憂,以實情而論,這樣的公局,多半是爲鄉紳把持,到時候他們壓榨起鄉民來,會不會比以前更理直氣壯?
“所以纔要官府下鄉,官吏一體。有官府在鄉,才能維護公平正義。有官吏一體,往日沉於縣鄉,與鄉紳勾結的吏員才能浮出水面,受地方和中央直接監管。同時我們也要訂好公局章程,從中央到地方兩個層面來監管公局的正常運轉,不讓其被惡紳把持。公局議員,終究是民,其他民人,藉着公局,總也是個抗衡之處。”
李肆如此解釋着,他還有話沒說透,設立公局,這就是個幾方博弈的平臺,政府和民人之間博弈總額。然後政府監管,保障公平正義,讓民人各階層在公局裏博弈攤分。就華夏傳統而言,民人相對政府,小民相對鄉紳,總是弱勢而不敢言的,但在一個規則明晰的框架下,弱勢一方也總能找到主張自己權利的空間。
在其他官員看來,公局就是個民人自決分攤稅費的工具,如果這個工具能正常運轉,地方和中央的分稅制,就能順利推行了。
“本朝還未完全恢復清廷對民間的控制,根據各縣的呈報,預估今年的正稅會少三成,藉着公局,也能將錢糧總額步步補足。”
李肆說到了公局的現實作用,那就是夯實新朝對地方的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