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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兩天,常順的一應財產都被收歸到縣衙。
這其中一部分財產要給“做工抵債”的百姓,另一部分則給被常順拐賣了家人的百姓,剩餘的……
已經沒有剩餘了!
畢竟單是那些百姓做工的工錢,十幾年下來也是很大一筆。再有賠償給那些丟了家人的百姓的錢財,這又是很大一筆。
常順也只是個小小的茶商而已,他在雲歸縣都沒有什麼名聲,可想而知名下也沒有多少產業。
再有常順事發後,他的家眷就攜帶家中的現銀逃跑了,留給長順的,也只有一些還沒有收回來的貨款、他藏得嚴密的銀子,以及一時半會處理不了的田畝和茶山,以及莊子鋪子之類。
也是因爲沒有現銀,縣衙就迫切需要,將常順名下那些不動產賣掉換錢。
可雲歸縣窮人多,富人真沒幾個,再加上常順註定一死,死人的東西大多數人都很忌諱。
鑑於這種種,常順名下的莊子、鋪子、茶山等,放出的價格非常便宜。
便宜到雲鶯只花了百十兩銀子,就將常順經營了許久的茶山買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