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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又過去了一個晚上,我早上六點就起牀了,早飯只花了二十分鐘,六點四十分我就去了酒吧。這裏九點纔開門,我要在第一時間詢問到李朵詩的行蹤。
“哦,你是說那位長得挺漂亮的小姐啊,她每天出現在這裏的時間大概是晚上九點出頭。每次只點一杯檸檬水,然後一個人坐在吧檯旁那個雙人沙發上。有人和她搭訕,她也不理人家。一到人越來越少的時候,她就到了吧檯,詢問我們關於謀殺案的事情,要麼就是詢問來我們這裏唱歌的歌手都有誰。現在的老闆不讓我們提之前的謀殺案,怕影響生意。
“歌手嗎?看來先生您不知道,我們這裏走出了兩名歌手呢,一個歌星和一個樂隊。不過個人偏好Baseline,吳立達這個人雖然更加有名,可是爲人傲慢無禮。要說這個原因麼?他的成名還不是因爲受到了這個歌舞廳老闆的特別關照?據說,他每天學完琴,都可以坐在這個酒吧檯後面休息的,想喝什麼就喝什麼,當然酒是不能喝的。在這工作過的服務生都知道,等他練習過彈琴和聲樂,老闆親自帶他來這裏。據說這裏以前還經營可樂雪碧之類的飲料,他可以隨便喝,但是現在沒有了。”
“謝謝您提供的情報。”
服務生對我微微點頭。
還是毫無頭緒,我返回的途中給百絡的小超市打了電話,他告訴我吳立達在搬家之前並沒有說自己在什麼地方居住。
我託警方尋找吳立達經紀人的聯繫方式,可警方的答覆是吳立達在生日宴會之後就無影無蹤了,怎麼都聯繫不上。
我焦急地看向天空,到底在什麼地方啊?
兇手爲什麼要選擇在鐘錶上吊着李朵詩,並在傍晚六點半的時候,讓她自動脫落呢?這個鐘錶只有在早晨上班時間響一次,提醒人們該休息的九點再響一次。六點半的時候不敲鐘,因此很少人會注意到它。我想兇手挑這個時間,是考慮到下班高峰期人們會看錶的緣故。可現在人人都有手機了,誰還會在乎那個大鐘呢?
明天十八點三十分,兇手卻在昨天早上就通知了我這個時間,給我充分的時間找到李朵詩。從這點分析,好像兇手並沒有殺李朵詩的意思。他如果想把一個人掛在鐘錶的指針上,就不可能離開這個城市,帶着一個女的跑來跑去,很不方便,尤其是他要先將一個女的囚禁起來,長時間離開就會失去對被綁架者的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