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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似乎齊東野語,而確爲實情,趙普半部《論語》治天下,清太宗一部《三國》敗明朝。這部《三國》還不是陳壽的《三國志》,而是羅貫中的《三國演義》。
滿洲之有文字,始自萬曆二十七年,系蒙古文的改良。最早譯成滿文的少數漢文書籍,其中就有一部《三國演義》。太宗熟讀此書,且頗以自矜;他的用兵,自戰略至戰術,往往取法於《三國演義》中的故事。計殺袁崇煥,則脫胎於"蔣幹盜書"。茲接前續引《東華錄》如下:
先是獲明太監工人,付與副將高鴻中、參將鮑承先、寧完我、榜式達海監收。至是回兵。高鴻中、鮑承先遵上所授密計,坐近工人太監,故作耳語云:"今日袁巡撫有密約,此事可立就矣。"時楊太監佯臥竊聽,悉記其言。
庚戌,縱楊太監歸。楊太監將高鴻中、鮑承先之言詳奏明帝,遂執袁崇煥下獄。祖大壽大驚,率所部奔錦州,毀山海關而出。
《東華錄》據清朝官文書所記如此;再看明朝方面的記載如何,仍引《石匱書》袁傳以見當時的情事及輿論:
崇煥奏:"臣守寧遠,寇被臣創,決不敢侵犯臣界。只有遵化一路,守戍單弱,宜於彼處設一團練總兵。"遂以王威爲請。兵部以王威新奉部劾,不肯即予,留難移時,北騎果於遵化入口。
按:張岱此傳可取,即在敘事公正,並不因爲其時對袁崇煥皆曰"可殺"而一筆抹殺。袁崇煥料敵如神,既已提出遵化單弱的警告,兵部即應事先防範;而留難不予王威,全然不符當日平臺召見,事事應手的許諾,則追究北騎入口的責任,全在"本兵"。應斬者實爲王在晉,而非袁崇煥。
崇煥與祖大壽率蒙古壯丁萬餘騎,進援薊鎮。北騎至薊鎮,與崇煥兵遇,不戰,離城數里紮營。次早直趨京師,崇煥尾其後,亦至京師城下,即上疏,請入城養病,俟病稍痊出戰。上不許,召崇煥陛見,勞以裘帽,即命歸營。是日北騎繞城北,山海總兵滿桂方到,兵未成列,北騎襲之,大敗,全軍覆沒。滿桂侄殺入陣,救出滿桂。滿桂創重,伏馬上馳出城,至城下,請入陛見,遂言崇煥於女直主殂,差喇嘛僧往彼議和,殺毛文龍以爲信物,今勾引入犯,以城下之盟,了五年滅寇之局。上猶未信,有二內官被擄,囚營中逃歸,言親見崇煥差官往來,語言甚密者;又言城上瞭望,有見敵兵與我兵嬉笑偶語、往來遊戲者;又言滿桂戰不利,差人往崇煥營,速其放炮,及放炮,皆無錢糧彈藥者。
以上所記,得諸傳聞,頗有失實之處,如謂袁崇煥奏請"入城養病"云云,已涉於離奇;以下所記,亦復如此:
上大怒,即遣中使二人,召崇煥面議軍事。崇煥欲不往而難於辭,乃以軍中見疑,請以二中使爲質;上即以二中使留質軍中。崇煥陛見,即命滿桂與之面質,滿桂見崇煥御前賜坐,拉之下跪,盡發其通敵奸狀,並言其接濟寇糧,鑿鑿有據。崇煥見滿桂色變,遂不能辯,免冠請死。上命錦衣衛堂上官拿送鎮撫司,即令滿桂往統其軍。